翁岳生

翁岳生

中文名 翁岳生
出生日期 1932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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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学历

台湾大学法学(“民国”49年)

台湾大学法律研究所肄业(50)

德国海德堡大学法学博士(55)

伦敦大学英国高等法律研究院(Institute of Advanced Legal Studies)荣誉博士

(陈水扁说,他的恩师|司法院翁岳生院长,曾应邀至莱德院长所主持的伦敦大学高等法律研究院访问,并获颁荣誉博士学位,他也感到与有荣焉。)

英国高等法律研究学会(Society for Advanced Legal Studies) 荣誉院士

(司法院院长翁岳生访问英国期间,莱德院长曾特别安排翁院长在该研究院举行专题演讲及欢迎酒会,并授予翁院长「高等法律研究学会」荣誉院士证书。)

主要经历

台湾大学法律系暨法律学研究所副教授(55- 59)

台湾大学法律系暨法律研究所教授(59-61)

美国西雅图华盛顿大学访问教授(80)

第三届大法官(61-65)

第四届大法官(65-74)

第五届大法官(74-83)

第六届大法官(83-88)

“司法院院长”、大法官会议主席(88–92)[1]

主要著作

Die Stellung der Justiz im

Verfassungsrecht deRepublik China(59)

行政法与现代法治国家(65)

法治国家之行政法与司法(83)

行政法(上、下册)(87编著,89再版)

行政诉讼法逐条释义(92主编)

荣誉事迹

总统授予一等卿云勋章(89)[2]

危地马拉最高法院盖沙达院长颁赠“优秀法官金质奖章(89)

英国高等法律研究学会(Society for Advanced Legal Studies) 颁赠荣誉会员(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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