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2.09--1989.09,包钢耐火材料厂干事;
1989.09--1993.07,包头市监察局干事;
1993.07--1994.12,包头市纪委(监察局)干事;
1994.12--1996.12,包头市纪委(监察局)副科级监察员(其间,1993.08-1996.06 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大专班学习);
1996.12--1998.08,包头市纪委(监察局)办公厅行政处副处长;
1998.08--2001.05,包头市纪委(监察局)执法监察室副主任;
2001.05--2002.03,包头市规划土地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其间,2001.08-2003.12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2002.03--2002.12,包头市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2002.12--2004.02,包头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2004.02--2004.12,包头市人事局副局长、党组副书记;
2004.12--2007.12,包头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兼人事局局长、党组书记;
2007.12--2011.08,包头市政府副市长(其间:2006.09-2009.07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班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2011.08--2013.12,鄂尔多斯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2013.12--2014.12,鄂尔多斯市委副书记、组织部部长;
2014.12-2015.04,鄂尔多斯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2015.04-2022.01,内蒙古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2022.01-,内蒙古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自治区政协常委。[1]
中国共产党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届委员会委员,政协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二届委员会委员
2015年4月,据内蒙古自治区机构编制网显示:刘玉华任内蒙古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2022年1月13日,政协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增补刘玉华为政协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二届委员会委员。
2022年1月23日,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召开,刘玉华当选为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常委。[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