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辖面积4.98平方公里。有户籍人口4.5万人,流动人员6.2万人。辖区东起廉泉路西至下塘西,南起广深铁路北至云泉路。辖区分为11个社区。
现有民警14人
广州市越秀区麓景路139号
天河区人民法院对广州市公安局越秀区分局登峰派出所原正、副所长陈永雄、李润林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两人均受贿20多万元获刑5年。金额虽“小”,其中李润林的受贿次数却达到了56次之多。而其中一名行贿人陈绍麟,则是广州登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贪腐窝案的主要行贿人。
法院查明,2010年至2011年,陈永雄在担任登峰派出所所长期间,先后多次收受辖区内富港酒店老板陈绍麟贿送的好处费合计21.3万元。2013年1月,陈永雄在担任越秀区分局指挥中心主任期间,收受辖区内广州鑫垚餐饮有限公司(百威健康唱量贩式K馆)股东唐伟文贿送的好处费1万元。
2011年6月至2013年5月间,李润林担任登峰派出所副所长期间,多次收受广州鑫垚餐饮有限公司运营总监许志光贿送的好处费19万元,收钱的次数有28次之多,每次从5千到1万元不等。此外,他还收受陈绍麟9.2万元,收钱的次数同样达到了28次。行贿人有的是按月“进贡”,春节、中秋等传统节日也不忘有所表示。
鉴于两人都有自首和退赃情节,法院以受贿罪判处二人有期徒刑5年。[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