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7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35年-1936年担任团长时,掩护红军二十军、红二方面军各一部顺利过境,进入陕北,并多次为陕北红军运送武器、弹药等。在西安事变中,他起了骨干作用。
1938年部队驻防安康时,他积极配合当地中共组织发展党员,建立游击武装,并选大批有志青年及连、排级军官到延安学习。抗日战争中,他率部赴陕东一线,担任黄河防务。
1939年1月国民党反共,蒋鼎文免去他团长职务。他按照省委指示,历经艰难险阻,先到抗日前线第四集团军总部任附员,后任三十八军一0二团、五十一团团长,多次参加阻击日军西进的战斗和游击战,俘获甚多。
1945年7月,国民党当局妄图瓦解三十八军。他根据中央和省委指示,率领十七师官兵及其他部队中部分党员和进步军官,冲破敌军封锁,胜利回到解放区,成为十七路军保存下来唯一进入解放区的革命武装力量,受到中共中央贺电嘉奖,仍保留十七师建制,他任政委。
1946年9月,中央决定组建西北民主联军三十八军,他任副军长。
1947年8月,陈谢大军强渡黄河,挺进豫西,西进纵队由三十八军配属八纵二十二旅组成,他任西进纵队指挥,渡河后参加陕州战役。
新中国成立后,任西安警备司令部副司令员、西北区后勤部营房管理部部长、西北公安司令部副参谋长。
1952年转业到地方工作,历任西安市人民监察委员会主任,市体育运动委员会主任。
1960年,因所谓“彭德怀问题”受到株连,被开除党籍,撤销行政职务。“文革”又受到严重冲击。
1979年平反后,恢复市体委主任职务。
1980年任西安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1982年离职休养。
1992年8月17日在西安逝世,终年89岁。[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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