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9年9月至1983年7月, 淮北煤炭师范学院学习;
1983年7月至1985年5月, 淮北煤炭师范学院办公室干事、秘书;
1985年5月至1986年5月, 淮北煤炭师范学院院长办公室秘书(正科);
1986年5月至1993年5月,宿县地委办公室秘书(正科)、科长;
1993年5月至1995年9月,宿县地委办公室副主任;
1995年9月至1999年2月,宿县地委办公室副主任、政研室主任;
1999年2月至1999年8月,宿县地委副秘书长、政研室主任(其间:1997年7月至1999年8月,挂任萧县县委副书记);
1999年8月至1999年12月,砀山县委副书记、代县长;
1999年12月至2001年10月,砀山县委副书记、县长;
2001年10月至2002年2月,砀山县委书记、县长;
2002年2月至2002年12月,砀山县委书记;
2002年12月至2003年12月,砀山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2003年12月至2006年4月,宿州市委常委、砀山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其间:2004年3月至 2004年7月,在中央党校县委书记进修班第8期学习;2006年4月至2006年9月,宿州市委常委);
2006年9月至2007年2月,宿州市委常委、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第一书记;
2007年3月至2009年11月,中共亳州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2009年11月至2010年12月,中共亳州市委副书记,市委党校校长;
2010年12月至2011年1月,中共亳州市委副书记、市政府代市长;
2011年1月至2014年8月,中共亳州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2014年8月至2018年1月,淮南市委书记;
2018年1月至2021年3月,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淮南市委书记,淮南军分区党委第一书记;
2021年3月,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中共十九大代表,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中共九届、十届安徽省委委员。
2016年9月,任安徽省淮南市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书记。
2018年1月28日,安徽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选举沈强为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1]
2018年12月12日,中国共产党淮南军分区第七次代表大会召开,军分区第七届党委一次全会选举产生了军分区第七届党的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选举沈强为第一书记。
2021年3月,安徽省委决定:沈强不再担任中共淮南市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