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中国的国际金融中心,香港是中国与环球市场的主要连系,并在内地经济发展中扮演关键角色。
是国际金融中心和咨询中心,资本市规范、成熟
法规完善,如证劵及期货条例、上市规则、收购合并守则等
不对股息及任何售股的利润征税;机构投资者及公众参与积极性高,交易活跃
不受外汇管制,资金自由流动
上市后将令公司在商业及金融界备受瞩目,提高公司国际形象,较易获得供货商、销售商和其他合作伙伴的信赖;有助于开拓全球市场、在更高层次上开拓业务
可提升公司产品品牌知名度和信誉度
通过国际商业平台,确立公司全球思维和国际视野,吸纳一流人才
高度透明的上市程序
拥有专业的上市中介机构,可获最佳上市方案
由于全球顶尖的金融机构均在香港设立地区总部或办事处,因而可获全球资金支持
上市后再融资能力强
良好的流通市场
1、企业及业务类型发行人及其业务必须为联交所认为适宜上市者。全部或大部分资产为现金或短期证券的发行人(投资公司除外)一般不会被视为适宜上市,除非该发行人只从事或主要从事证券经纪业务。
2、不少于三个财政年度的营业纪录新申请人必须在相若的管理层管理下,具备一般不少于三年的营业记录。除非获得联交所所依据有关规定豁免。管理层在最近三个财政年度维持不变,及最近一个经审核的财政年度内拥有权和控制权维持不变。
3、财务要求在相同的拥有权和管理层的基础下,康栢提醒您财务状况需符合如下三个标准内的一种:[1]
1)盈利测试:过去三年盈利达5000万,前两年累积不低于3000万,上市预计市值不少于2亿元,公众持股不可少于5000万;
2)市值/收入测试。
3)市值/收入/现金流量测试。
4、公众持股量和股东数量要求任何时候发行人已发行股本总额均须有至少25%为公众股东所持有。若发行人上市时的预计市值超过100亿元,联交所可以酌情接纳15-25%比较低的百分比,当然这也有一定的条件存在。初次申请上市的证券,股东数目最少为300名。由持股量最高的三名公众股东拥有的百分比,不可以超过上市时由公众人士持有的证券的50%。
5、持续上市控股责任控股股东必须承诺上市后六个月内不可以出售公司的股份,且在随后的六个月内持股股东可以减持一定比例的股份,不过需要维持相对控股的股东地位,即三成的持股比例。
6、公司治理公司上市后需要有至少两名的执行董事常驻香港。发行人需要委托至少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其中的一名需要具备适当的专业资格,或者具备适当的会计或相关的财务管理专长。发行人需要设立审核委员会,成员必须全部是非执行董事,出任主席者必须是独立非执行董事。
准备期
1.公司决定上市
根据未来发展策略,召开董事会和股东会,决定在香港上市。
2.第一次中介协调会
公司与承销商、会计师、律师、评估师召开第一次上市会议,与各中介机构通力
协作,直至挂牌上市。
3.尽职调查
承销商、会计师、律师分别对公司的业务、财务状况、未来前景、主要风险因素、
法律事宜等进行审慎调查,以确保各类公开文件正确无误及无遗漏。
4.重组
承销商、会计师、律师向公司提出专业建议,结合未来发展方向,将公司的业务、
结构、财务状况等方面进行重新整合,使之成为符合上市规定、吸引投资者的新
实体。
5.文件制作
承销商、会计师、律师编写各类上市所需文件,如招股说明书、审计报告、法律
意见等。
6.提交A1表
承销商协助公司向联交所上市科提交上市初步申请文件。
审批期
7.回答有关问题及提交其他上市文件
提交A1表后,联交所将提出问题要求公司回答,承销商与各中介机构完成协助
完成此项工作。
8.聆讯
联交所上市委员会对拟上市公司是否符合上市资格举行听众会,经批准后,公司和承销商可以开始一些列的股票发行宣传工作。
宣传期
9.分析员研究报告
通常由承销商的行业分析员编写,分析员通过采访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了解公司业务、财务等状况,编写出向投资者、基金经理进行推荐的报告,其工作完全独立于承销商的尽职调查工作,一般于提交A1表后开始准备,路演之前发表。
10.路演
承销商为公司组织的路演推介工作,一般分为午餐介会和一对一会议两种形式,通常由承销商陪同公司高级管理层走访香港、新加坡、东京及欧美主要大城市。
发行期
11.累计投标
根据发行时的市场状况决定一个价格区间,然后邀请投资者在价格区间预先表示认购意向,最后以认购结构决定最终发行价。
12.配售及隔开招股
通常在香港上市时,股票发行分为配售和公开招股两部分。配售指向全球基金等机构投资者定向发售;公开招股指向香港的公众公开发售。
13.定价及挂牌上市
根据累计认购结构及发行时的市场状况寻找一个理想平衡点,订立最终的股票发行价格。通常在挂牌当天,在联交所交易大堂会举行一个简单而隆重的挂牌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