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4年毕业江苏省警官学院,后在公安院校教书,并担任兼职律师,1994年再读于南京大学,1996年取得法学硕士学位,1997年调至南京大学法学院,法学博士。[1]
1993年领取执业证书后从事兼职律师工作。
从业至今,共代理各类案件约200件,其中刑事案件约80件,民商案件约100件,非诉案件约20件。在代理的刑事案件中涉及处级以上职务犯罪约20件、涉外案件5件、涉案金额达100万以上的约20件;在代理的民商案件中,主要有南京“金中富”期货纠纷案、“梅花奖”名誉纠纷案、王建中诉刘晓庆名誉侵权案、涉外(日本公民)名誉侵权案、陈先生诉扬子晚报侵害名誉权案、洪泽县人民政府诉陈先生国有资产转让纠纷案等。先后担任多家法律顾问,主要有江苏军工物资供应公司、江苏省塑料工业总公司、江苏省成套设备局、南京晨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金陵晚报等。
诉讼法、律师实务[1]
先后编写多部法学教材,主要有《法律基础教程》、《刑事诉讼法学》(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刑事诉讼法学》(复旦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等。先后在《法学天地》、《法律评论》、《法治时代》、《南京大学学报》、《中国律师》、《学海》等核心刊物发表法学论文十多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