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海明

何海明

中文名 何海明
出生地 佛冈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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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履历

1985.07-1991.04 佛冈县公安局刑警队民警

1991.04-1992.01 佛冈县公安局刑警队副队长

1992.01-1995.01 佛冈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副大队长

1995.01-1998.01 佛冈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大队长(副科级侦察员)

1998.01-2003.09 佛冈县公安局副局长(期间1999.06任正科级侦察员),2002.04任党组副书记

2003.09-2010.01 清新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县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

2010.01-2010.03 清远市公安局副局长,清城区委常委,清城区公安分局局长

2010.03-2011.09 清远市公安局副局长,清城区委常委,区委政法委书记,区公安分局局长、党委书记

2011.09-2011.11 清远市公安局副局长,清城区公安分局局长、党委书记,区人民政府副区长人选、党组成员

2011.11-2012.07 广东清远市公安局副局长,清城区公安分局局长、党委书记,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党组成员

2012.07-广东清远市公安局副局长,清城区公安分局局长、党委书记,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党组成员,清远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委员。

违纪被查

2016年6月28日,清远市纪委向外通报,广东清远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何海明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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