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伟民

李伟民

中文名 李伟民
职业 律师
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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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经历

1991年1月经河北省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定为高级律师。

1971-1978年,河北省邯郸市公安局警官。

1978-1984年,河北省邯郸市区工业局团委书记。

1984-1987年,河北省邯郸市邯山区人民法院刑庭庭长。

1987-1989年,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经济庭庭长。

1989-1995年,邯郸经济、远方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主任。

1995-1998年,中国律师研究所暨中泰经济法研究所长、研究员。

1997-1999年,中国国际经济法律人才学会常务理事、副秘书长;

1999至今,北京正仁律师事务所高级律师、合伙人、主任。

中国政法大学、天津大学法学教授

经典案例

2005年5月18日,中国青年报以《一个退休高官的生意经》为题,报道了王亚忱与阜新商人高文华围绕阜新商贸城归属问题发生的矛盾和纠纷。报道发表后,引起有关部门高度重视,2005年5月27日,辽宁省有关部门成立了专案组。当年10月21日,华隆公司总经理于雅君被公安机关逮捕,同一天,华隆公司会计曹裔睿被逮捕。12月1日,王亚忱之子王晓军被逮捕。12月7日,王亚忱被逮捕。4人的罪名均为涉嫌虚报注册资本罪。

2005年7月,一本名为《中国法制》的杂志在辽宁省阜新市和沈阳市流传。这本共80页的杂志,封面注明“总第51期”,国际期刊号为:ISSN1606-0202。杂志的版权页表明,其出版单位为中国法制出版社(香港),版权页左下角标有该杂志“赠阅:党和国家领导人,中央和国家部委领导,全国人大,全国政协,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工商总局、税务总局、证监委等机关……”

记者注意到,第51期《中国法制》杂志总编辑为李伟民,副总编辑为张承鹏。该杂志介绍,李伟民是北京市正仁律师事务所律师,而这本《中国法制》的编辑部人员,也多为正仁律师事务所的律师。

2005年6月15日到17日,该杂志在人民大会堂组织了专家论证。李伟民对本报记者说,自己只是组织了一批法律专家,就这样一个公然违犯法律的,具有“典型意义的”疑难案件开了一个研讨会,与会专家都一致认为高文华有罪。而研讨会采用的证据,是由阜新市公安局提供的。“我们并没有受阜新市公安局的委托,只是觉得这个案子很典型,所以才需要阜新市公安局提供证据。”[1]

学术成果

李伟民教授虽从事多种职业或担任多种职务,但总是以勤奋治学、刻苦攻关、著书立说来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主笔完成《中国审判学》、《中国审判制度史纲》、《法学辞源》、《法学辞海》、《法经考释》、《起诉北约》、《中国法律全书》、《世界法律词库》等专著或词书,共计112卷,一亿多字;发表学术论文126篇,创立了若干学说,填补多项国际空白。

捐资助教

李伟民教授除勤于治学,担任教育部高考命题专家外,经常为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大学、人民大学、天津大学等院校义务讲授法律课程;并将其全部稿费捐献助教,资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深受广大师生欢迎和爱戴。

主要荣誉

1988年获理论研究特等奖,

1992年评为中国青年法学家,

1997年入载《世界名人录》,

1998年入选《东方之子》,

2001年入编《中国专家辞典》,

2002年入选21世纪杰出专家,

2005年评为《中国法学名家》专家团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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