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永坤

周永坤

中文名 周永坤
性别
民族 汉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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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履历

1992年09月武汉食品工业学院油脂工程系油脂工程专业学习;

1996年09月任惠东县稔山镇财经办资料员;

1998年07月任惠东县稔山镇党政办副主任;

1999年03月任惠东县稔山镇财经办副主任、主任、经济办主任;

2002年01月任惠东县稔山镇党委委员;

2003年01月任共青团惠东县委副书记;

2007年12月任惠东县稔山镇副镇长;

2008年12月任惠东县稔山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2011年7月任惠东县吉隆镇党委副书记;

2011年9月任惠东县吉隆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2013年5月任惠东县白花镇党委书记;

2014年7月任惠东县白花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

2016年7月任惠东县政府副县长、白花镇党委书记;

2016年8月任惠东县政府副县长、党组成员、白花镇党委书记;

2017年1月任惠东县政府副县长、党组成员;

2019年8月任惠东县委常委、县政府党组成员;

2019年10月任惠东县委常委、县政府党组成员、三级调研员;

2020年6月任惠东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党组副书记、三级调研员;

2021年9月任惠州市发展和改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三级调研员(2022年6月被开除)。[1]

任免信息

2016年6月,拟任惠州市惠东县副县长。

人物事件

接受调查

2022年2月,周永坤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惠州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依法双开

2022年6月,周永坤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经查,周永坤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骗取财政资金并违规设立“小金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骗取公共财物;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业务承接、项目推进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周永坤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周永坤开除党籍处分;由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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