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1.01——1981.04,高安县新街制米厂技术员;
马岩波1981.04——1982.04,高安县粮油工业公司技术员;
1982.04——1990.04,高安县饲料公司副经理;
1990.04——1992.04,高安县粮油工业公司 副经理(助理工程师);
1992.04——1995.10,高安县粮食局副局长(工程师);
1995.10——1996.10,高安市政府市长助理;
1996.10——2000.08,高安市政府副市长;
2000.08——2007.06,宜春市政府副市长;
2007.06——2014.02,江西省农业厅副厅长;
2014.02——2017.08,江西省农业科学院院长;
2017.08——2017.11,江西省农业厅巡视员;
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政协江西省第九届委员会委员、第十届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马岩波2017年08月21日,江西省政府网站发布干部任免通知,马岩波为省农业厅巡视员;免去马岩波的省农业科学院院长职务。[2]
2017年11月,江西省人民政府决定,免去马岩波的省农业厅巡视员职务。[3]
2018年8月,经省人民政府研究决定,聘任:马岩波为省政府参事,聘期至2022年10月。[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