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道掌印监察御史

十五道掌印监察御史

中文名 十五道掌印监察御史
朝代 清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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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十五道掌印监察御史,即清朝都察院所属十五道监察御史中之掌印者。详见各道监察御史条及“掌印监察御史”。

初,十五道中仅河南、江南、浙江、山东、山西、陕西六道授给印信,一般监察御史称协道;湖广、江西、福建、四川、广东、广西、云南、贵州八道为不给印的空衔坐道,由六道掌道兼理;京畿道给印而不设专员。乾隆十四年(1749)按道定额,各道均给印信,每道设掌印监察御史满、汉各一人,并固定各道职掌。

职责

掌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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