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夏七夕出道来首个自传性随笔集,历历细述青春过往,对青春的一次深情回眸。
它让所有的女孩一边感动一边收获勇气!
17岁漂泊异乡,23岁小有微名,24岁辞职勇退。
7年长短,2555天,61320个小时,看了许多景遇到很多人。
这青春鲜衣怒马烽火桃花,虽有跌跌撞撞,却一直敢爱敢恨;虽有离别悲欢,却始终热血满腔。
是,我走我路,也有孤独,但还是庆幸把青春过成了自己不后悔的模样。
产地:长沙/日本
年份:7年
内容说明:一枚桀骜女生的非典型青春纪事
适用人群:不敏感症候群适用
储存时间:永远
建议搭配:以歌以酒、以爱以泪、以怀念以追忆
1、【国内一线畅销书作家夏七夕2014最新作品!】
出道七年,首部自传式随笔集,继“妖孽”首印三十万后再破纪录!
采用图文全彩形式,装帧精美,吸引力极强。
内容精彩,是作者的自传性随笔,具有很高话题性,受众广。
2、七年来她疯狂过、闯荡过、欢笑过、痛哭过,但从没后悔过。有多少人憧憬她的生活,羡慕她的勇敢,向往她的执着。
【没有多少人敢像她那样生活,但所有人都羡慕她的青春!】
3、大鱼文化史无前例的重金打造!首次跨国制作,花费十余万邀请国内顶级摄影师,携作者日本北海道拍摄写真;随《星星花》杂志赠送20万份宣传海报;随《星星花》连续广告推广。
4、随书附赠超值赠品:
收录作者日本本州与北海道逐梦之旅精美照片花絮与夏七夕从未被收录过的美言美句
夏七夕这个姑娘,她像是水晶,外边棱角坚硬,内心清澈明朗。凡事见得人拜得神。侠肝义胆,映衬世间。 她说七年似尘埃,我却觉得七年似明珠。这是她最好的七年。她没有长大,我希望她永远不要长大。 我从不信神佛,这一刻,却在心里有细微的希冀。 神啊,请你一定要替我好好爱这个姑娘。 她像是童话里那个在雨夜敲门的豌豆姑娘,我希望她不管什么时候,痛了累了,就有温暖和善良为她敞开。 人生风雨,长路漫漫,我只愿在未来的岁月里,免她惊,免她苦。 ——资深策划人、畅销书作家莫峻、代表作品《时光机·我很忙》
在我心里,七夕是傲娇少女、臭美女王,同时也是屠龙骑士、热血侠客。 她最灿烂的笑容留给最好的朋友,最温柔的耐心留给CC、淘淘和大王,最无助的孤独留给内心最深处的自己。 她写小说,无论长篇、短篇,女主都无一例外有着鲜明的性格和风风火火的处事方式,那是外在的她,多数外人所看到的她,而我觉得随笔这种更为散漫的表达方式才更接近她的内心——斑斓的,幽静的,孤独的,美丽的。 《突然七年似尘埃》是七夕的首本自传式随笔集,文字熨帖着作者的内心,希望你们能和我一样喜欢这些文字,喜欢夏七夕。 ——畅销书作家微酸袅袅、代表作《天空不要为我掉眼泪》
像一个花蝴蝶进入了新世界,你却像一朵花逐渐苍老。可是蝴蝶没有忘记花,我一直记得,在我幼时,你面容似锦时,晚上躺在房顶,边数星星边教我唱的童瑶。
可是我走上了一条长长的路,陪伴我的只有朝圣者的孤独。我脸上带着微笑,心中却充满悲苦。
不想去应付自己不想看到的,也不想去奉承自己讨厌的。我无法屈服于某个人,这是我的孤傲,也是我最傻气的地方。
连假装都不会的人,是要承受背后的流言蜚语的。
太平年代,没有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只有这些平淡无奇,却又贴心的小事勾勒成谨记至此的亲情。
这生命,长不过一生,短不过一瞬。我们都要遵循它的轨迹行走在彼此的道路上。
对待生活,不会企图挣脱,不会认输屈服。
热烈地爱,勇敢地恨。经得住赞美,扛得起诽谤。就算含笑饮砒霜,也当如吃蜜糖。
原来我们都被不同的男生用同样的方式温柔呵护过。只是在我们还未醒悟时,时间已经令它背弃我们而去。
十七岁爱上一个人,十九岁,没有为他披婚纱,反而各安天涯。
二十几岁,不管你抽过多少种烟,不管你有没有实现年少时的梦想,你思念的那个人,没有再出现。
我喜欢酒里人生,因为如果没有这种液体,我不知道该如何度过这漫漫永夜,滔滔人生。
锦衣夜行有一个好处就是,行走的时候,是在暗地。没有人会看清你的容貌、表情,和眼神。
不管你流泪或微笑,都没有人知道。
不管你曾经历怎样的伤痛、背叛、贫困,汲汲营营地活在世上,一定要相信,一切都会好起来的,一切都会,慢慢变好。
这个世界其实没有什么生存法则,也没那么多灰色地带。
尘世若无尘埃,必因你有洁净双眼。
年轻时,野心和权力控制着视野,直到得到时,才会突然怀念起自己曾经有过的纯真和英勇。
当一个人走进死角时,没有人能够拯救她,唯有自救。
我喜欢每一个童话,却并不相信。我知道这个现实里,没有任何一个王子带你逃离。
我不知道这个选择对或不对,但我像多年前一样坚信,凡事做出的选择,就是最好的选择。
我曾以为,回忆是一杯残羹冷炙,不到衣不遮体、食不果腹之时,不会明白那份残存的温暖。可是现在,我想回忆它也是一个信念,时刻提醒着你,那些受尽风吹雨打所走过的来时路,要你继续走下去,不抛弃,不放弃。
我看一段自己写过的字,或者听一首曾经听过的歌,就会非常清晰地想起曾经匆匆而过的那段时光。
但想了想,回忆和痛苦都不能太过于沉溺。
唱情歌的歌手都结婚了,听过的情歌都老了。
虽然前行的过程里有苦有累,但正因为体会过眼泪的心酸,才明白微笑的坚强。
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
有梦想的人,才知人间的繁华与荒芜。
是的,如果有那么一个人,需要他时他不在,那么漫长时光,伤心痊愈后,他更不用在了。
请对自己好一点。
千万不要因为一次伤害而放弃盛开。
生活的残酷通常在我们毕业那年便会开始在生命里显山露水。
那时我经常说我喜欢南方,其实只是因为我听说南方四季如春,温暖异常。虽然现在我知道南方的范围很广阔,但是南方在我心里已经俨然成了象征温暖的词语。
从此以后,都要往南方岁月去,往温暖岁月去。
有些人会随时光远走,有些会因时光重回。
原来假装遗忘比念念不忘还狠毒。念念不忘起码是因为你敢面对,假装遗忘却是因为你不敢面对。
好朋友是她可以对你说话刻薄,却不允许别人对你有一丁点的羞辱与不尊重。而且好朋友不会抢你的任何东西,她只恨不得把她拥有的最好的,全部都给你。
真正的朋友不会在乎你飞得高不高,却会时刻注意你飞得累不累。
你没有将自己当成我任何困境的恩人,也不愿意接受我给你的酬谢,更没有要求与我有福同享。只告诉我,有难时,还要记得,有你会帮助我。
没有人替你的年少轻狂埋单,靠未知的运气是多么傻的事。
我们身边有很多爱我们的人,所以我们无法做亡命徒。年轻的时候我们常常觉得大多事都没什么大不了,有着大不了要命一条的豪爽之气。可是现在,我身上或许仍有不怕死的锐气,却有了贪生的念头。
每个夜不成眠的人,心上都有一件暗涌流动的事,或一个轻易牵控你情绪的人。
找一个能共处一世的爱人却那么难,人失望多了,连希望是什么都不知道。
要么蝴蝶断翅保护自己,要么飞蛾扑火,去赴一场没有结果的爱情。
年轻时,我不要你们心如止水,我要你们妖孽横行。我不要你们收敛锋芒,我要你们跋扈张扬。我不要你们平淡青春,我要你们嚣张挥霍。总之,要笑要哭,要爱要痛。因为很久很久以后,这段光芒万丈的回忆,会帮你度过很多很多你以为不能度过的苦难时期。
这些年走来,很多人说我坚强独立,唯独我自己心里明白,我不是坚强,我是逞强。我不是独立,我只是无人依靠。
我也多希望有个人,可以看穿我的坚强,保护我的脆弱。
像你一样,安定在一座城,爱一个人。
在爱情里,我是受一点惊,便会草木皆兵的人。
那些曾经发生的遗憾和错过,都是为了成全今天的相遇和以后的相守。
如今,我们都在彼此的人生轨道里过着毫不相关的生活。年少时的那些故事,就好像柔韧的蒲公英,被风吹散,勇敢地飞向别的港湾。
从此以后,你的浪漫、你的温柔、你的善谈,或许都不再与我有关。
因为,很早前我就明白会有这一天。而你的名字,在我的手机里,一直叫初恋。
年轻时,我们总以为,我们一生可以遇到很多很多人,所以轻易放弃一段感情,轻易放弃一个人,后来才发现原来我们放弃的那个人,是一生再也遇不到的人。放弃的那段感情,是一生都无法重来的爱。
我说世界冷清,你给我花开荼靡。我嫌暗夜无光,你带我手摘星辰。
我怕此生迷惘,你陪我徒步理想。我厌漂泊流浪,你许我一世安稳。
如果是爱,为何我七年来都不敢联系你,甚至不敢打听你的消息。如果是亏欠,那为什么我听到你的声音就会哭得站不起身来。
永远得不到的概念是,我就算在放弃你之后,立刻回头哭着求你,你都不会再回望我一眼。因为,你只有那一次的勇气爱我。
经过张牙舞爪的时间、光阴的死去活来,最后记忆里铭记的爱人其实有两个,一个他爱你,一个你爱他。而与之相伴后半生的,其实,永远不可能是你十七岁爱的那个。
我只是失去了一个相爱的人,并没有到世界末日。天空只是有点灰,但多云过后,总会转晴。
你是那样的人,分手后便不再做朋友,也不做一点联系。大多人觉得这样是绝情,但是很奇怪,这样的姿态在我眼里却异常窝心,因为我觉得,这是对自己前度的尊敬,对现任的维护。
签售会的时候,Fox曾同我商量关掉论坛。
因为现在贴吧的方便性比论坛更强,加上论坛的费用和维护一直是Fox独自担负,他还建了许多读者群,经常彻夜不眠。他是我的不可或缺,但我担心他的健康和正式工作。且,我年少时也曾喜欢泡论坛,有时不眠不休就为在论坛刷帖,和一群彼此温暖的朋友聊天。但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我们都会长大,我们终于不再有时间泡论坛,我们觉得说矫情的话很傻,我们认识到现实的残酷,我们开始为生计奔波,都会很快淡忘,远离那样纯粹的时光。
因为亲身经历过那样的日子,所以我很快同意了。
与其留着,让论坛逐渐寂静,不如在它还灿烂的时候消失。
那样的遗憾,会在此后的生活中频频想起,微笑难忘。
阿静不同意关掉论坛,她说服了Fox把论坛交给她打理。
她轰轰烈烈地搞论坛活动,做明信片送礼品。
我在午夜登录论坛,看到那么多小孩写的帖子,他们谈自己的生活谈自己认识我后的改变谈在论坛交到的朋友。
我默默地看着。不知道为什么,对读者,我心里感恩,却从来不敢多加回复,对,是不敢。这或许是我曾经喜欢的那个作者教会我的。他从来没在自己的论坛上回复过,他只是看着他们嬉笑打闹。我以前也经常在论坛熬夜玩,有时也期望自己能逮到他。
后来,直到我自己成为作者,才终于明白他。
过了许多年,他仍然写着十七岁小孩爱看的东西,而许多曾经看着他写的东西长大的人开始骂他,说他矫情说他商业化说他只会写这样的了。
我觉得很难过。
那些人,将自己曾经的喜欢否定得一文不值,企图通过年龄的增长让自己显得高级,却不知道这样的行为有多幼稚。只有生活里的Loser,才会不断地嘲笑他人烘托自己的光彩。
人可以忘记不爱自己的人,但不可以忘记自己走过的路。
我毫无安全感,所以我害怕面对喜欢,也害怕离散,更怕离散后因为面目全非说的那些伤人的话。所以,我甚少参与贴吧及论坛,我想把这段时光交予那些男孩女孩独自成长。
有一天他们会像我一样,想起那段有人与你分享任何一个小失落的时光,想起那段面对小事都觉绝望甚至哭得惊天动地的岁月。因为很久很久以后,他们可能都不太爱哭,也不太爱笑,终于会变为不动声色的蝼蚁。
曾经我也像阿静一样,恋旧固执得厉害,抓住一点温暖便不愿放手。
最初玩的那个论坛面对关闭,我也让那个男孩把论坛转给我,于是那时候我就学着看一些后台代码,苦心地经营。最终,论坛还是不见了。
在论坛上玩的那群朋友,也在QQ里住了四五年后,断断续续消失。
就算依旧留着的,也已不再交谈。
是论坛,是网络上的那些温暖,让我终究渐渐习惯了离散。
我给一个姑娘回复说,你们终会长大,忙自己的事,然后离开。珍惜荣辱与共的岁月,而我,会一直站在原地,站在我和我们的十七岁。我愿一直讲着年轻的故事,以后的以后,你们记得的是那段岁月,温暖过你的朋友,模糊的大概是我。
我写字至今,很多人问过是否转型,是否换风格。我都讨厌这个话题。
为什么要转型换风格,我在写的是我自己喜欢的东西。
也有人已经开始对我恶语相加,说永远在写同类故事,没有一点新意,江郎才尽,无聊矫情恶心。
可其实如果他们自己仔细看,每一个故事,我所表达的并不一样。
但他们已经没有耐心看。同样,我也不会解释。爱,即在,不爱,安静离开。恶语相加伤的不是别人,只是让自己的姿态难看罢了。
我喜欢着十七岁的岁月,我反复描摹,每一遍都会有新的感受。
在告别青涩校园时,在为衣食住行奔波时,在被柴米油盐困顿时,每个人都会怀念自己最美好的岁月。所以,我愿意一直站在最美好的岁月里。
不是不愿长大,也不是住在回忆里。
而是,我觉得那样,才是幸福,才会使我忘记生活的苦。
如果有一天你长大了,不再爱十七岁的人,不再看十七岁的故事。
请你,忘记我。
夏七夕
在我心里,七夕是傲娇少女、臭美女王,同时也是屠龙骑士、热血侠客。
她最灿烂的笑容留给最好的朋友,最温柔的耐心留给CC、淘淘和大王,最无助的孤独留给内心最深处的自己。
她写小说,无论长篇、短篇,女主都无一例外有着鲜明的性格和风风火火的处事方式,那是外在的她,多数外人所看到的她,而我觉得随笔这种更为散漫的表达方式才更接近她的内心——斑斓的,幽静的,孤独的,美丽的。
《突然七年似尘埃》是七夕的首本自传式随笔集,文字熨帖着作者的内心,希望你们能和我一样喜欢这些文字,喜欢夏七夕。
——畅销书作家微酸袅袅、代表作《天空不要为我掉眼泪》
序言
一、 漂泊:这是我的黄金时代
二、 相契:那些青春明亮无双
三、 擦肩:当爱情都已白发苍苍
四、 旧事:所有悲欢都已成尘
后记
夏七夕,国内一线金牌畅销作者,最富个性的青年作家。
18岁成为《花火》签约写手。至今为止,已在国内知名大刊《意林》《青年文摘》《花火》《星星花》登载随笔小说数百篇,拥有极高人气。
仅出版《后来我们都哭了》《妖孽只在夜里哭》两本长篇小说以及1本短篇合集《我和你的笑忘书》,就销售数百万册,奠定了金牌畅销作者的位置。她的故事震撼人心,人物感人肺腑,情节跌宕起伏,迅速风靡全国,部部作品皆被读者引为经典,她个人戏剧式生活与桀骜性格也为读者津津乐道。被万千粉丝誉为“青春悲情妖孽女王”。
即将上市:《后来我们都哭了II》
写给七年前的夏七夕
文/莫峻
你知道吗,你最近要出一本随笔集。
而我正在为你写序言。
你一定想不到吧?不是短篇合集,而是一本随笔集。我知道你会是什么反应,你一定不会相信,一直故事和小说更出色的你居然出了这样一本书。
不过我想,你一会儿就会放下心来,你就是这样的人,想做什么事情就不遗余力,并且相信自己一定能做得很好。
用你的话说,一腔孤勇,这点我认同。
是的,这本书里面有好几篇稿子,看得编辑流眼泪。而又有些稿子,编辑跟我说,看了收获很多。
你知道的,大部分常规坐办公室的人,都比较循规蹈矩,一个步子一个步子都踏得很满很稳。
工作的时候也有冒险,但人生这条路啊,还是思考得多放任得少。
已经不少人跟我说很羡慕你,羡慕什么呢?哦,你可能不知道,你勇敢地辞去了工作,开着一辆车云游四方。你开车去了西藏,又去了尼泊尔,带着你的猫和狗,一路回头率爆表。
嗯,对了,随意洒脱连自己都照顾不好的你,还养了一只猫一条狗,这两年又增加了一只猫。你照顾它们居然照顾得挺好。
你的未来,比你想象的要精彩很多啊。
你一开始是写短篇,跟我在一家公司工作,是我的下属,有时候经常让我很头疼。我惜才,但你太桀骜。
有一次我们刚招来一批新人,结果因为某个同事八卦你,你在办公室大吼了一顿,那群新人吓得几乎要退出公司了还以为你要打架呢……后来待了一段时间,他们说挺佩服你的,因为你工作很拼编写双优。
我想,这个可能是我一直包容你的原因。有一些小毛病,但仍是一个有责任心的人,当然……不包括你拖稿这件事。
嗯,你出了书,第一本书也不是那么顺利,修修改改很多,第一次写长篇,和新编辑磨合,都是之前没有过的。
但第一本算是开门红了,首印破了纪录,这几年加印了几十次,卖了大几十万册,这么多年一直为读者传颂。
第二本就不是那么顺利了,你倔犟的性格上来,中断了连载,打算好好改一下。你想给读者最好的嘛,结果一改就是好几年。
在这几年时间内,你出了一本短篇集,辞了职。辞职这件事情挺突然的,你的导师烟罗跟你提了这个念头,你一想,嗯,可以,想了几天你就辞职了。
那个时候,你在公司发展得已经挺不错了。每个月收入都很好,那个时候不低于你写一本书的稿费吧。
你还是走了,很多同事都挺惊讶的。
你去磨你的第二本书了。磨了好几年,也有人劝你写新书吧,但你就是想挑战它。
有一次我给你打电话,你很低沉。
我觉得你变了很多,我们都担心你扛不下去了,担心你废了。你自己也是。你说害怕打开Word。
很多人的生活,看似云淡风轻,内里莫不是牙根咬碎。不认识的人看着你,也会觉得你一直潇洒自如吧。
但无根无靠无依,并不是谁都担得起,有些人,到底不敢想这样的未来。
但你终于还是熬了过来,首印同样破了纪录,该说什么好呢?
这么几年才写了几本书,但本本也还算是经典。
说到这儿,你有没有发觉,除了写书这件事情,其他的事情其实都脱离了你的预期,但回头一看又觉得合情合理?
是啊,我也是,辞去了工作改头换面开始了新的人生。
这样一想,这七年,真是长得让人心酸啊。
我也好烟罗也好,之前都为别人的书写过序,于你,虽然写过一些文字,但没有写过序言。这一次,决定写了,就刚好碰到于你这么有纪念意义的一本书。
我想要说点什么呢?我要说的是,很多时候有些事情我们没有做,但我们知道我们终究是要去做的,这是我们的本性。
另外,人生的方向不管你怎么设定,最后都有可能偏离你的方向。所以,我们都不要给自己设限了,想做什么就做什么吧,只要尽力而为就好。当放下那一刻,会发现,其实没那么难,又是一片新天新地。改变很难,但你持之以恒,改变就在不经意间。
那些人,羡慕的不是你云游,而是你自由,掌控了自己的生活。你的性格和个性,也成了你文字的最大闪光点,而并不是文字本身。
蓦然回眸,能不后悔的青春,就是最好的青春。
我也在你的文字中勉励自己。
不过你说突然七年似尘埃,我却说尘埃还远未落定。
那年的青藏公路,来来去去那么多车,很多人可能都不记得了,但他们一定记得,曾经有个长发姑娘,皮肤有点黑,养了一条狗比她还大,就这么天不怕地不怕地开车来到了一望无际的高原。
你已亭亭,无忧亦无惧。
愿来年他日,又能见到你新的传奇。
愿你也是,又能见到我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