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警备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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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名称 西安警备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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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1953年3月11日,成立中国人民解放军西安市郊区人民武装部,隶属西北军区。下辖雁塔区、长乐区、未央区、阿房区人民武装部。

1954年1月1日西安市郊区人民武装部划归陕西省军区序列。

1954年10月16日,西安市郊区人民武装部改称西安市兵役局,辖4个区兵役办事处。局机关设6个科。

1956年12月13日,随着西安市行政区划的变更,所辖的4个兵役办事处组建为莲湖区、新城区、碑林区、阿房区、未央区、长乐区、草滩区、灞桥区、雁塔区等9个兵役办事处。

1958年9月27日,西安市兵役局改称西安市人民武装部。机关设4个科,下辖7个兵役办事处。12月下旬,陕西省军区直辖的长安县人民武装部,渭南军分区所辖的临潼、蓝田县人民武装部,宝鸡军分区所辖的户县人民武装部划归西安市人民武装部序列。

1960年3月16日,莲湖区、新城区、未央区、阿房区、灞桥区、碑林区、雁塔区兵役办事处改称区人民武装部。

1960年5月12日,西安市人民武装部改编为西安军分区,下辖7个区和4个县人民武装部。机关设司令部、政治部、后勤处。

1961年9月21日,户县人民武装部划归咸阳军分区,蓝田、临潼县人民武装部划归渭南军分区。

1965年11月30日,撤销雁塔区、灞桥区、未央区、阿房区人民武装部,成立西安市郊区人民武装部。

1966年7月,西安市公安大队改归西安军分区建制。9月14日,咸阳市人民武装部划归西安军分区。

1967年3月9日,增设了阎良区人民武装部。

1970年4月5日,西安军分区改称西安警备区,后勤处改编为后勤部。12月,西安警备区所辖的咸阳市人民武装部交归咸阳军分区。

1976年3月21日,陕西省军区独立第二团交由西安警备区领导。

1980年8月25日,西安市郊区人民武装部改称雁塔区人民武装部,增编灞桥区、未央区人民武装部。

1982年,陕西省军区独立第二团交归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陕西省总队。

1983年3月,西安警备区改称西安军分区,部下设科。11月5日,渭南军分区所辖之蓝田、临潼县人民武装部和咸阳军分区所辖的高陵县、周至县、户县人民武装部划归西安军分区。

1985年,西安军分区撤销了科的编制。

1986年5月,莲湖、碑林、新城、雁塔、灞桥、未央、阎良区人民武装部和长安、临潼、蓝田、高陵、户县、周至县人民武装部交由地方政府领导。

2003年12月,根据中央军事委员会命令,原陕西省西安军分区改为陕西省西安警备区。[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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