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监察委员会

吉林省监察委员会

中文名 吉林省监察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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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简介

吉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定,吉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18年1月底前在长春召开,将首次选举产生省(市、自治区)监察委员会主任。监察委员会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监察委员会主任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由监察委员会主任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

机构领导

主任:张忠[1][2]

副主任:王大宇[3]、孙海蛟[4]、武胜国、李汉卿[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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