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得勒支条约

乌得勒支条约

名称 乌得勒支条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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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内容

《乌得勒支条约》规定:各国承认波旁王朝的腓力五世为西班牙国王,但他本人及其继承人放弃兼任法国国王的权利。英国从西班牙取得直布罗陀和梅诺卡岛,并获得在西属殖民地贩卖非洲奴隶的特权,为期30年。英国从法国取得纽芬兰、新斯科舍、哈得孙湾和圣基茨岛等北美属地。西班牙还被迫将属地伦巴第、那不勒斯、撒丁和南尼德兰等地割与奥地利,把西西里割与萨伏依,把格尔德恩割与普鲁士。此外,1714年3月,法国同神圣罗马帝国皇帝查理六世(1711~1740在位)签订《拉施塔特条约》,9月签订《巴登条约》。条约规定法国交出在莱茵河右岸占领的城市和拆除莱茵河沿岸的工事。这些条约使英国在殖民地的势力大为增强,法国称霸欧洲的局面告终。

为结束西班牙王位继承战争,于1713年至1714年间签订的一系列和约,因签订于荷兰乌得勒支城,故名。法国在同英国的和约中,承认安妮女王为英国君主,保证不再支持被废黜的英国国王詹姆士二世的儿子,把纽芬兰、新斯科舍、哈得逊湾领土和圣基茨岛割让给英国,并答应拆除敦克尔克的防御工事。法国在同荷兰签订的和约中,同意荷兰兼并海尔德兰的部分地区,保留西属尼德兰某些要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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