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09—1997.07,浙江省温州大学经济管理系企业管理专业学生;
1997.08—1998.04,浙江省洞头县公安局政工科民警;
1998.04—1998.11,浙江省洞头县公安局特巡警大队民警;
1998.11—2001.05,浙江省洞头县公安局洞头派出所民警;
2001.05—2003.01,浙江省洞头县公安局北岙派出所民警(其间:1998.12—2002.01 参加浙江大学法律专业本科自考);
2003.01—2006.03,共青团浙江省洞头县委副书记、党组党员(其间:2004.12—2005.02 挂职担任鹿城区双屿镇党委副书记);
2006.03—2009.07,共青团浙江省洞头县委书记、党组书记(其间:2005.01—2009.06 攻读上海同济大学公共管理硕士学位);
2009.07—2009.08,浙江省平阳县副县长人选(竞争性选拔);
2009.08,浙江省平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曾任温州市监察委员会委员,温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委、二级调研员。
2020.06,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2011年10月29日,蔡月琴拟提名为中共浙江省平阳县委常委候选人。[1]
2020年5月14日,温州市委组织部发布干部任前公示,蔡月琴拟任市直单位党委(党组)副书记。[2]
2020年6月9日,温州市人民政府决定:蔡月琴任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3]
2020年6月24日,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免去蔡月琴的温州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