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现代伊斯兰教学者、阿訇。名玉龙,以字行,经名奥斯曼。回族。云南省玉溪县龙门乡大营人。出身于伊斯兰教经师世家。自幼随父在大营、沙甸学习伊斯兰经典,并长期自修汉文。1918年起,任蒙自县(今改属个旧市)鸡街清真寺教长,后与其父均被聘任为昆明振学社高等经书并授学校教员。1927年,先后任广州濠畔寺和南胜寺教长,遂寓居广州。曾与周善之、陈焕文等创办《天方学理》月刊,宣传伊斯兰文化,颇有影响。抗日战争时期返回云南,任蒙化(今云南省巍山县)小围埂寺教长,1945年因病逝世。他生前刻苦自修,勤于著述,论著译述多发表于国内各地伊斯兰报刊。已出版的专著和译作有:《回教认一论》、《穆罕默德的默示》(中华书局版)、《礼法问答》、《伊斯兰教经典问答》(北平牛街清真书报社版)和《清真信仰问答》等。未刊遗稿尚有《真理的表现》、《卫道经解》(伟戛耶注释)和《伊斯兰问答体课本》多种。他治学严谨,重视推敲,常字斟句酌以妥贴表达原意,如将伊斯兰教基本哲学理论译为“认主独一论”或简称“认一论”,摒弃“一神论”的措词,以示伊斯兰教“奉主不奉神”。普及读物多以问答体形式编写,提问有针对性,通俗易懂,很受读者欢迎。一些寺院经学堂,多选为补充教材。 艺术与其它意识形态的区别在于它的审美价值,这是它的最主要、最基本的特征。艺术家通过艺术创作来表现和传达自己的审美感受和审美理想,欣赏者通过艺术欣赏来获得美感,并满足自己的审美需要。除审美价值外,艺术还具有其它社会功能,如认识功能,教育和陶冶功能,娱乐功能等。其中艺术的社会功能是人们通过艺术活动而认识自然、认识社会、认识历史、了解人生,它不同于科学的认识功能。艺术的教育功能是人们通过艺术活动,受到真、善、美的熏陶和感染,而潜移默化地引起思想感情、人生态度、价值观念等的深刻变化,它不同于道德教育。艺术的娱乐观念是人们通过艺术活动而满足审美需要,获得精神享受和审美愉悦,它不同于生理快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