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比勒·阿拉比

纳比勒·阿拉比

中文名 纳比勒·阿拉比
外文名 NabilAl-Arabi
毕业院校 开罗大学
职务 阿拉伯国家联盟(阿盟)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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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简介

60年代

1955年,毕业于开罗大学。

1969年,获美国纽约大学法学院硕士学位。

70年代

1971年,获美国纽约大学法学院博士学位。

1978年,埃以《戴维营协议》谈判,担任埃及代表团法律顾问。

1976年~1978年,担任埃及外交部法律与事务司的法律顾问和主任。

纳比勒·阿拉比纳比勒·阿拉比

80年代

1981年~1983年,担任埃及驻印度大使。

1983年~1987年,担任埃及外交部法律与事务司的法律顾问和主任。

1985年~1989年,巴以《塔巴协议》谈判,担任埃及代表团团长。[2]

1986年~1988年,担任埃及与以色列仲裁委员会(有关Taba争论)的埃及政府代理人。

90年代

1995年,担任埃及司法部民商事务仲裁委员会成员。

1973年,担任联合国训练与研究机构(UNITAR)国际法的特殊成员。

1973年~1975年,担任埃及驻联合国中东和平会谈代表团的法律顾问。

1978年~1981年,担任埃及常驻联合国机构副代表。

1987年~1991年,担任埃及常驻联合国机构代表。

1991年~1999年,担任埃及常驻联合国大使。

1993、1994、1997年任联合国大会副主席。

1994年~2004年,担任联合国国际法委员会委员。

1996年,担任联合国安理会的主席。

1999年~2001年,担任联合国赔偿委员会(Compensation Commission)委员。

21世纪

2001年~2006年2月,在国际法院工作。

2011年3月6日,担任埃及外交部长。

2011年5月15日,当选阿拉伯国家联盟秘书长。

2011年7月1日,正式担任阿拉伯国家联盟秘书长。[3]

2011年10月,亲自率领代表团到大马士革进行对话,以促使叙政府通过对话和全面改革的和平方式来解决问题。

2012年1月2日,首次谈论阿盟赴叙利亚观察团工作。

2012年5月4日~5月9日,应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长杨洁篪邀请,访华。[4]

2012年5月8日,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副主席习近平会晤。[5]

个人事迹

阿拉伯峰会上,阿盟秘书长纳比勒·阿拉比在致辞中高度赞扬科威特促使阿拉伯国家采取一致行动,成功举办第三届阿拉伯-非洲峰会中所发挥的重要作用。

纳比勒·阿拉比希望本届峰会“团结起来,面向美好未来”的口号能切实得以实现。阿拉伯国家之家的一些纷争,阻碍了阿拉伯国家采取全面行动,解决面临的问题;这些纷争,通过阿拉伯国家间的合作,可以得到解决;在一些阿拉伯国家中,“求变”之风日盛,需要我们以诚挚的、面向未来的态度妥善应对。

阿拉比认为,巴拉斯坦问题,是阿拉伯国家最核心的问题;如果以色列不从被占领土中撤出,并且按照1967年6月4日的边界建立以东耶路撒冷为首都的巴勒斯坦国,中东地区就不会实现和平;在巴勒斯坦问题上存在争议的各方,应该以巴勒斯坦人民的利益为重,加强团结,消除分歧;由于以色列的拖延并继续建设定居点,美国的调停也未能取得实质效果。

阿拉比呼吁,如果以色列一意孤行,阻止和平进程,就应采取非常规手段。阿拉伯国家应继续支持巴勒斯坦,承担自己的义务。

在叙利亚问题上,阿拉比呼吁尽快寻找和平解决叙利亚危机的途径,避免已导致13万人丧生,成千上万人受伤,900万人无家可归的危机继续蔓延;叙利亚的血腥局面,已经严重危及国家稳定和安全,而联合国安理会一直未能拿出实现停火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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