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会之前,中共中央政治局在上海举行扩大会议,为这次全会做了准备。
1959年4月2日至5日在上海举行,中央委员81人、候补中央委员80人出席会议,中央各部门负责同志和省、市、自治区党委第一书记列席会议。会议由毛泽东主持。全会讨论和通过了《1959年国民经济计划(草案)》,基本上同意根据八届六中全会提出的工农业产品1959年产量指标,钢产量指标原定为1800万吨,压为要好钢1650万吨,但对外公布仍为1800万吨。全会检查了上次全会以来农村人民公社的整顿工作,通过《关于人民公社的十八个个问题》,规定以相当于原来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单位作为基本核算单位,即以生产队作为基本核算单位,生产队下面的生产小队就是包产单位,要求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制度有一个相当长稳定的时期。根据毛泽东《关于旧账还要算》的批示,规定了“旧账要算,而且要退赔”。全会讨论和决定了国家机构领导人员候选人提名,通过《关于国家机构和人事配备的方案》,批准向第二届人大第一次会议提出。会上,毛泽东着重讲了工作方法问题。
通过了《1959年国民经济计划(草案)》、《关于人民公社的十八个个问题》、《关于国家机构和人事配备的方案》。
八届七中全会进一步整顿了人民公社的管理体制,调整了1959年国民经济计划的高指标,表明党在纠正“左”倾错误的道路上又前进了一步。但是,纠“左”是不彻底的。
(本词条内容由搜狗四史百科编委会编写)
求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