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志全

中文名 林志全
职业 珠海市交通警察支队侦查大队副大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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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简介

林志全,男,36岁,中共党员,珠海市交通警察支队侦查大队副大队长。林志全恪尽职守、积极进取、甘于奉献,在工作岗位上取得突出的工作成绩,先后荣立个人二等功2次,个人三等功5次,并被评为“广东省优秀人民警察”、珠海市直机关优秀共产党员等。

人物事迹

2007年底,珠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成立侦查大队,负责市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的侦破工作,林志全担任侦查大队副大队长并主管全面工作。林志全立足本职,大胆创新,展开了一系列的工作创新和提高实践。侦查大队建立了24小时值班制度,遇有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快速出警,开展现场勘查和侦查破案工作。同时,林志全同志积极探索侦破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的侦查模式,并逐步制定、完善了侦查大队办理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的相关规章制度。在侦查大队不断的摸索和总结下,交警支队逐步建立了由侦查大队牵头开展各项侦查措施,辖区大队协同作战的有力侦查模式,使交警支队侦破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侦查大队因为刚刚成立,人员配置不到位,只有三名正式民警,在困难面前,林志全主动承担案件的侦查任务,为大队干警做表率。在侦破案件的过程中,林志全既是指挥者,同时也是一名案件的侦查员。在接报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后,不管是白天黑夜,林志全同志总是快速出击,赶赴现场,直接参与肇事现场的勘查、访问目击证人,寻找破案线索。有时为了跟踪追击,连夜在周边村镇搜查线索,寻找蛛丝马迹,彻夜不眠,直到案件破获。林志全同志这种身先士卒,始终坚持在破案第一线的精神,在侦破案件的过程中总是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2009年02月22日,珠海大道广生旧村路段,发生一宗摩托车与小车碰撞的交通事故,事故造成摩托车乘客叶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发生后,肇事小车逃逸,摩托车司机逃逸。林志全立即赶赴现场,对肇事现场进行仔细的勘查,并安排相关人员寻找肇事车辆。通过走访目击证人,林志全同志判定肇事逃逸的摩托车司机与受害人叶某应为朋友关系,遂安排专案组的同志对叶某的关系人展开排查,2月23日,摩托车司机符某被警方抓获。抓获符某后,林志全同志带领专案组同志开始排查肇事逃逸的小车。根据现场遗留的汽车碎片,结合目击证人提供的情况,专案组判断肇事小车为一台银灰色海军号牌小车。林志全带领专案组加班加点,在排查了几千台汽车后,林志全同志敏感的发现海G075××号小轿车有重大嫌疑。24日晚,在找到了海G075××的使用人邬某后,专案组对邬某进行突击讯问,但邬某一再否认犯罪事实,且拒不交待肇事车辆海G075××的下落。在讯问难有进展的情况下,林志全将侦查的重点放在查找肇事轿车上。林志全同志通过翻查邬某电话的通话记录,发现邬某与一名为秦老板的人联系密切,林志全同志判定肇事车辆在秦老板手上,于是主动打电话给秦老板,称邬某在警方接受调查,让其将邬某使用的海G075××汽车开到公安机关。25日3时许,秦老板将肇事的海G075××开到南湾大队。查获肇事车辆后,林志全同志再次对邬某讯问,在铁的事实面前,邬某交待了肇事逃逸的犯罪事实。该案的侦破,体现了林志全同志丰富的侦查经验和高超的破案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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