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葡联合联络小组,中葡两国政府间进行联络,磋商及交换情况的机构。根据“中葡联合声明”附件二的有关规定,在1988年1月15日联合声明生效时成立,由中葡双方各派1名大使级的组长和另外4名成员组成。
该小组不干预过渡期澳门的行政管理,也不对之起监督作用。
联络小组在成立后3个月内开始工作。工作的第一年轮流在北京,里斯本,澳门开会,以后以澳门为常驻地。工作时限到2000年1月1日为止。中方首任组长为康冀民大使,葡方首任组长为科埃略大使。中方现任组长为韩肇康,葡方现任组长为贾安栋。
它的主要职责:
1、就“中葡联合声明”及其附件的实施进行磋商;
2、就1999年澳门政权交接的有关事宜交换情况并进行磋商;
3、就中葡两国政府为使澳门特别行政区保持和发展对外经济,文化等关系所需采取的行动进行磋商;
4、就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交换情况并进行磋商。如果联络小组存在未能取得一致意见的问题,应提交两国政府通过协商解决。
中葡联合联络小组中方组长韩肇康1999年9月9日下午在此间谈到澳门回归后中葡联合联络小组的地位问题时表示,按照中葡联合声明的规定,中葡联合联络小组的使命将于1999年的最后一天结束。就是说,到12月20日的时候,中葡联合联络小组还有12个工作日。
在1999年9月9日为新闻界举行的记者会上,韩肇康就记者们普遍关心的这一问题作出答复。他说,中葡联合联络小组是根据中葡联合声明的有关规定应运而生的,即1988年1月15日联合声明批准生效时,联络小组得以成立,而其“生命”就是从澳门过渡期开始的时候开始,当过渡期结束的时候,按照联合声明的规定,中葡联合联络小组与香港的中英联合联络小组有一定的差别--中英联合联络小组在过渡期结束后还有两年半时间可以继续工作,而中葡联合联络小组到1999年12月20日的时候,还有12天的工作期。就是说,中葡小组与中英小组虽不是同年同月同日诞生,但却是同年同月同日结束使命。
韩肇康表示,在澳门回归后的十二天时间里,中葡联合联络小组将在澳门继续工作,进行联络、磋商、交换情况等问题和事务,将按照其职能继续工作,直到2000年1月1日中葡联合联络小组撤下牌子和解散。
韩肇康介绍说,中葡联合联络小组是中葡两国政府为保证联合声明的有效实施,为澳门政权交换创造妥善条件而成立的联络、磋商及交换情况的机构,负责就联合声明及其附件的实施、1999年澳门政权交接的有关事宜及两国政府为使澳门特别行政区保持和发展对外经济、文化关系所需采取的行动进行磋商。近12年来,联络小组双方已举行了三十六次全体会议,联络小组下设的各个工作小组会议和专家会晤难以数计。中葡双方在联合声明规定的工作范围内,就关系到澳门平稳过渡和政权顺利交接的各项议题进行了深入磋商,努力为澳门的稳定和发展创造良好的内部和外部环境,为1999年12月20日的政权顺利移交做好必要的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