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3.09--1987.07 大连工学院社会科学系思想政治教育专业
1987.07--1990.09 锦州工学院建筑工程系辅导员、科员
1990.09--1991.03 锦西市建委办公室科员
1991.03--1994.05 锦西市建委办公室副主任
1994.05--1998.08 葫芦岛市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正科级)(其间:1995.12--1997.03参加兴城市红崖子乡新付马村农村基层组织整顿和建设工作)
1998.08--2001.05 葫芦岛市城建职工学校校长
2001.05--2002.12 葫芦岛市房改办主任(副县级)
2002.12--2003.01 葫芦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市房改办主任(正县级)
2003.01--2009.02 葫芦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市房改办主任
2009.02--2009.12 葫芦岛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2009.12--2011.03 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市外国专家局局长
2011.03--2011.11 葫芦岛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市外国专家局局长
2011.11--2011.12 葫芦岛市连山区委书记
2011.12--2012.12 葫芦岛市连山区委书记、区政协主席
2012.12--2016.08 葫芦岛市连山区委书记
2016.08--2016.09 铁岭市委常委
2016.09--2017.12 铁岭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其间:2017.05--2017.06省委党校第61期市厅级领导干部进修班学习)
2017.12--2021.05 阜新市委常委、副市长
2021.05--2021.06 丹东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党组书记、副市长、代市长
2021.06-- 丹东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党组书记、市长
辽宁省第十三届省委委员,辽宁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
2021年5月9日,辽宁省委组织部发布干部任前公示,郝建军拟任丹东市委委员、常委、副书记,并提名为丹东市市长候选人。[2]
2021年5月24日,丹东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决定郝建军为丹东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代理市长。[3]
2021年6月21日,丹东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选举郝建军为丹东市市长。[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