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年检
车辆年检也就是我们平时所说的验车,《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 [1] :
第十六条:机动车应当从注册登记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一)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二)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三)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6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6年的,每年检验1次;超过1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四)6年以内的摩托车免于到检验机构检验,需要定期检验时,机动车所有人可以直接到公安交管部门申领检验合格标志。
(五)拖拉机和其他机动车每年检验1次。营运机动车在规定检验期限内经安全技术检验合格的,不再重复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六)超过报废年限的车辆不可以再过户(买卖),但可以继续使用;买卖的话可以先到车管所办理该车的报废单(注销该车的档案),然后买卖。
2014年5月17日上午,公安部、国家质检总局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动车检验工作的意见》,其中规定公安、质监等政府部门不得开办车检机构,已开办的,9月底前必须彻底脱钩;自9月1日起,试行非营运轿车6年内免检;不得指定检验机构,推动机动车异地年检。
2019年6月1日起,申请人可以在全国范围内任一地直接检验摩托车,申领检验合格标志,无需办理委托检验手续。
2020年11月20日起,在实行6年内6座以下非营运小微型客车免检基础上,将6年以内的7至9座非营运小微型客车(面包车除外)纳入免检范围。非营运小微型客车(面包车除外)超过6年不满10年的,由每年检验1次调整为每两年检验1次。
[1]
2022年9月,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解决好公共服务领域群众关注的“关键小事”,经国务院同意,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联合印发《关于深化机动车检验制度改革优化车检服务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部署深化车检制度改革。
对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将原10年内上线检验3次调整为检验2次(第6年、第10年),并将原15年以后每半年检验1次,调整为每年检验1次。对摩托车,将原10年内上线检验5次调整为检验2次(第6年、第10年),10年以后每年检验1次。此次调整后,非营运小客车、摩托车在10年内,只需要在第6年、第10年到检验机构上线检验,期间每两年申领一次检验标志;超过10年的,每年上线检验1次。该措施自2022年10月1日起实施。[2]
机动车辆为了申领行驶牌照而进行的检验称为初次年检。初次年检的目的,在于审核机动车是否具备申领牌证的条件,年检的内容为:
1.是否有车辆使用说明书、合格证(进口车辆的商检证明),车体上的出厂见样标记是否齐备。
2.对机动车内外轮廓尺寸及轮距、轴距进行测量。测量的具体项目是车长、车宽、车高、车厢栏板高度及面积、轮距、轴距等。
3.按技术检验标准逐项进行。合格后,填写"机动车初检异动登记表",并按原厂规定填写空车质量、装载质量、乘载人数、驾驶室乘坐人数。
2014年9月1日起,北京落实公安部、国家质监总局《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动车检验工作的意见》,试行非营运轿车6年内免检政策。在2010年9月以后注册登记的符合条件的私家车可以享受免检政策。
内容
1.检查发动机、底盘、车身及其附属设备是否清洁、齐全、有效,漆面是否均匀美观,各主要总成是否更换,与初检记录是否相符;
2.检验车辆的制动性、转向操纵性、灯光、排气及其它安全性能是否符合"机动车安全运行技术条件"的要求;
3.检验车辆是否经过改装、改型、改造、行驶证、号牌、车辆档案所有登记是否与车况相符,有无变化,是否办理了审批和异动、变更手续;
4.号牌、行驶证及车上喷印的号牌放大字样有无损坏、涂改字迹不清等情况,是否需要更换;
5.大型汽车是否按照规定在车门两边用汉字仿宋体喷写单位名称或车辆所在地街道、乡、镇名称和驾驶室限坐人数;货车后栏板(包括挂车后栏板)外侧是否按规定喷写放大2~3倍的车号,个体或联营户的汽车,门的两侧是否喷写有"个体"字样;字迹要求清晰,不得喷写单位代号或其它图案(特殊情况需经车管所批准)。
条件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车辆,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后,方予检验:
1.车辆状况与行驶证、档案记载不符者;
2.号牌、行驶证破损不全、字迹不清或自行仿制号牌者;
3.车辆改装、改型、技术改造未办理审批和变更手续者;
4.未按照规定喷写单位名称和号牌放大字样者;
5.不按照规定安装警报器、标志灯具者;
6.未按照规定缴纳养路费和保险者。
手续
1.车辆单位或车主需填写"机动车年度检验表",并按照当地车管所规定的日期,送指定地点进行年检。车辆检验合格后,车辆管理机关在行驶证和"机动车年度检验表"上加盖(**年**车管所检验合格)印章;
2.长期在外地执行任务不能按期参加检验的车辆,由车主提出申请,报经原籍车管所委托驻地车管所代为检验。检验后,将检验结果通知原籍车管所;
车辆年检3.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参加年检的车辆,应事先向当地车管所申请延期。
其它规定
1.年检的不合格车辆,应限期修复,逾期仍不合格的,车管所应收缴其行车牌证,不准再继续行驶;
2.无故不参加年检或年检不合格的车辆,不准在道路上行驶,也不准转籍;
3.符合报废条件或使用超过规定年限的车辆,不予检验,并收回牌证,注销档案,予以报废。
验车手续(私户):
1.机动车行驶证
2.机动车保险单
3.委托书
验车手续(公户):
1.机动车行驶证
2.机动车交强险保险单
3.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4.单位申请书(加盖公章)
5.委托书
车辆年检漫画先排好队,到收费窗口交检测费,等候上线。检测前会有工作人员进行初检,主要是核对发动机号与行驶证是否一致,再简单看看外观、车况等,然后填写尾气检测表。检测时,由检测员开车上线,一般新车都很容易过关,拿到合格的尾气检测表就可以到窗口交钱领尾气合格标。如果不合格,需要到汽修厂调试后重新上线,当然要再交一次检测费。
查询窗口领取并填写“机动车定期检验登记表”,可凭行使证领取。填好表中事项交工作人员查询有无违章记录,没问题的表上会加盖“已核对,可验车”章,有违章的,拿着违章告知单尽快处理违章。
押金窗口缴押金,拿好押金条,领取并填写外观检验单。
外观检验没问题,排队等候上线检测。检测线负责刹车、大灯(远光)、底盘等内容的检测,大概5-10分钟,车开下线就可以领到一张计算机打印的表,大致有制动、灯光、喇叭等项目,合格的项目打印“0”,不合格的打印“X”。一般都是灯光和刹车不合格。不要紧,检测场都有调整灯光和刹车的地方。刹车调整后要重新上线,灯光不用,调完以后盖个章就行。
都过关了,准备一张身份证复印件,到大厅总检处签字盖章。
各窗口交相关费用,退回押金,交工本费领“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标后和行驶证副证上均打印有效期。绿标背后会写上有效期,就是下一次检验的月份。检字会打孔,有孔的月份就是下次检验的月份。[3]
车辆年检1、填写《机动车查验记录表》,私车除车主签字外还须附车主身份证复印件, 公车的须附企业代码证书复印件及填写《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公章;
2、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拓印纸粘贴在《机动车查验记录表》相应位置上;
3、行驶证(正副页);
4、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副本);
5、自修车辆或修理厂承修的车辆需在查验表上盖章(新车第一、二次参加年检时可免)。
6、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7、轻型汽油车的需提供采用稳态工况法检测的尾气检测合格报告单;
8、委托本地核发合格标志的需提供《委托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通知书》和回执
9、涉及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和交通事故的应事先处理完毕;
10、法院查封的车辆需要办理定期检验的,凭法院提供的证明、凭证办理;
11、代理的,需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和机动车所有人的书面委托。
车辆年检对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机动车,在检验机动车的检测场核发检验合格标志。
车辆年检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内办结。
车辆年检
1、灯光暗,改装氙气大灯都可能让你的年检“卡壳” 年检的时候,车管所会对车辆的灯光进行检查。如果被检查出车辆的灯光过 暗或者过强则会被视为不合格,不得通过年检。因此,在年检前需要提前对车辆灯光进行检查。如果灯光过暗,则应查看灯光线路以及灯泡是否老化,必要时更换相关部件。如果改装了氙气大灯,建议在年检前恢复原车大灯的状态,以通过检测。
2、请确保车辆制动性能良好,刹车皮该换则换,车辆的制动性能是车辆安全性的一个最重要的指标之一, 在年检时是一项必须要检查的项目。所以,在年检前需要对刹车系统进行提前检查。刹车油以及刹 车皮是刹车系统需要重点关注的两个地方。 刹车油过脏或者含水量过高会导致刹 车偏软,刹车皮磨耗过大会导致制动力下降和刹车异响。经过检查,对相应部位 进行保养以让爱车顺利通过年检。
3、交通违章记录年检前先处理 交通违章记录未处理将影响年检的通过,请在年检前查询交通违章记录,如 有违规请尽快缴交罚款。交通违章罚款的缴交,可到银行办理交通违章代缴业务即可。
4、先办理续保再参加年检。
车辆年检都是以上牌时间为准的,年检时恰巧也是保险到期的时候,如果保单即将在15天以内到期,一定要先办理续保再参检。申领合格标志时应当提交的资料:《机动车牌证申请表》、《机动车查验记录表》以及《机动车安全 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如果是单位车辆,请在年检时带公章,同时出具委托书,代理人应当出示身份证原件。
5、年检前请洗车,并注重底盘的清洁,在年检时,车管所的工作人员会对车辆的车架号、发动机号以及底盘进行检 查。事先对车辆车身、发动机舱、底盘的进行清洗能给检测人员提供方面,也有利于通过年检。
6、把车身和挡风玻璃上的车贴以及影响视线的杂物拿掉。
车身上贴大幅的装饰性车贴,或者贴上大幅炫目的车友会车标,都属于擅自改变车身外观的行为,年检时都无法通过。而前挡或者后档玻璃下放太多装饰性杂物将阻挡驾驶员视线,影响行车安全,也将成为无法通过年检的原因。所以在 年检前应该除去车身上的大型车标贴,并保持车内整洁,不要放过多的杂物。年检时,车身外观必须和行驶证一致,像车牌的固封、螺丝、雨刷、车漆等 部位也要事先作一下自检。而装大包围、尾翼,改排气管,换大轮胎等影响车身 外观的外加装置均无法通过年检,车主需在年检前全部拆除并恢复车辆原样。
7、灭火器和三角反光板是必备物品。
车辆的灭火器和警示牌都是年检时的必备物品,有些车在出厂时并不随车配备灭火器。所以车主应该自备一个,一来为了自己的安全,二来也能顺利通过年 检。三角反光板一般是随车标配,如果丢失需在年检前配置一个。
车辆年检(个人)所需资料:
1:行驶证原件
2:交强险副本
3.身份证复印件
4.车辆
车辆年检(单位)所需资料:
1、行驶证原件
2、交强险副本;
3、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盖鲜章)
4、委托书(盖鲜章)
5、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6、车辆
机动车在年审日前的3个月,都可接受检测申请年审。最好提前两个月或1个多月,别等到距离年检到期只剩不几天才想起受检。其次,每月10日前,检测站业务量相对偏少,是过线免排队的良机,中旬开始车子增多,下旬是扎堆期。
车的外表不能有改装。
车辆年检漫画
1、加包围
2、车身颜色
3、玻璃太阳膜防爆膜颜色不能过深(一米以外能看清车内物品;主要指包面车、货车,5座以下的小车没关系)
4、面包车和货车都要有尾部扩大号
5、弹簧弓片的片数不能增减
6、面包车座不能多或者少,要有灭火器
7、厢式货车车厢不能改装(不能开侧门,不能开顶,不能加尾板)
8、轮胎大小不能有改动、同轴轮胎的花纹要一致
9、车辆有未处理的交通违章,或车辆被法院查封的,不可以年审。
车辆年检1.机动车多久检一次?
国家规定,机动车必须定期通过尾气检测、汽车外观、车灯、刹车、底盘等检测合格,并以无违章记录的情况下,发放检验合格标志。所有年检日期按行驶证上登记的日期为准,机动车从注册登记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一般统称为“年检”或“年审”。
2014年9月1日起,试行6年以内的非营运轿车和其他小型、微型载客汽车(面包车、7座及7座以上车辆除外)免检制度。在此期间,每2年提供交强险凭证、车船税纳税或免征证明后,直接向公安交管部门申请检验标志。
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进口车辆跟其它车型一样,在任意检测场都可以定期检验。
2.车辆能异地年检吗?
车辆可以异地年检。汽车异地年检需要在汽车原注册地办理汽车异地年检委托书,具体流程如下:异地委托年检的程序要求车主必须首先向原注册地提出申请,之后才能进行年审,而且每年都得到原车辆注册地车管所提出申请。
如果在车辆使用地有未处理的违章行为,必须提前处理完毕。
办理委托异地年审需要提交机动车行驶证、有效期内的交强险保险单副本原件,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需要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再由所属车管分所开具委托异地年审的证明,就可以去车辆使用地进行车辆年审。
如果车主由于工作生活等原因,将长期离开一个城市生活在另一个城市,建议给办理“车辆外迁”手续。
3.年检过期还可以检车吗?
机动车登记管理规定,车辆未按照规定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也就是说,过期未检车是违法行为,但检车线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在没被交警逮住前,没有发生事故前,抓紧补检就没问题。该工作人员表示,脱检属于非法驾驶,如果发生意外,保险公司是不赔的,所以各位车主还是要保证正常年检。
4.检车前有哪些项目需要自检?
机动车年检中刹车、手刹、灯光亮度这三项是否决项,意味着只要有一项不合格,全车即为不合格。为此,从以下几个方面下手:
轮胎气压检查:把轮胎气压尽量调到车辆标定气压(看说明书,千万别听轮胎修理部),四个轮胎气压一致。
路试刹车:急刹时不能有甩头或甩尾的情况。如果新换了刹车片或刹车盘,一定要跑过500公里以上再去检车。另外刹车片尽量左右同时换,避免刹车力量不均匀。
手刹的调整:找个熟悉的修车店,把手刹调到3个牙,即使“咔咔咔”三响,手刹几乎不动了。特别注意,检车合格后,再调回正常状态,否则会费手刹。
灯光的调节:灯光亮度要正常,把灯罩擦干净。找个夜间,大灯打远光,距离车灯5米的距离,一般要照在人的腰带位置稍下点。左右和上下偏移不是否决项目,属于建议调整。
检车前尽量保持车容整洁,轮胎上没有泥污,特别是灯罩干净。
按照以上提示去做的有车一族,您基本可以高效的完成检车了。
2014年1月,多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于汽车年检制度改革的议案和提案,提高了“车检”一词的网络热度。加之春节假期与月底正好重叠,有一周时间无法检车,引发各地车主纷纷提前密集检车,这也让车辆年检耗时、费力的问题凸显,检车制度饱受诟病,改革呼声渐高,不少网友甚至呼吁取消汽车年检。
公安部交通安全部发布的图说新政2014年5月16日,针对当前机动车检验工作存在的问题,公安部、国家质检总局联合公布《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动车检验工作的意见》。
《意见》从严格资质管理、规范检验行为、改进便民服务、强化监督管理四个方面,提出18项深化车检体制机制改革的措施。意见明确,要适应当前汽车保有量大幅增长的形势,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加快检验机构建设,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检车需求。质量监督部门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一律简化审批流程,加快审批工作进度。全面推进检验机构社会化,公安、质量监督等政府部门及下属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一律不得举办检验机构,公安民警、质量监督部门工作人员等相关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检验机构经营。2014年9月30日前,各级公安、质量监督部门要进行自查清理,对已经开办、参与或变相参与经营的,要立即停办、彻底脱钩或者退出投资、依法清退转让股份。
《意见》明确,进一步扩大新车免检范围,所有新出厂的轿车和其他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在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前,不再进行安全技术检验。2014年9月1日起,试行6年以内的非营运轿车和其他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免上线检验制度,每2年需要定期检验时,机动车所有人提供交通事故强制责任保险凭证、车船税纳税或者免征证明后,可以直接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领取检验标志,无需到检验机构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同时,推行机动车异地检验、预约检验、延时检验等多项便民服务措施。
《意见》还进一步强化了检验机构主体责任,检验机构对检验结果承担法律责任,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上标注检验机构名称,接受社会监督和责任倒查。对机动车发生死亡交通事故的,经事故鉴定认定涉及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的,严格倒查检验机构的检验情况,依法严肃处理违法违规问题。
2014年5月16日,公安部、国家质检总局发布加强和改进机动车检验工作18条改革措施摘要:
1、加快检验机构建设
18条改革措施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质检部门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一律简化审批流程,加快审批进度。
2、严格检验机构从业人员条件
检验机构要依法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检验机构及其检验人员承担检验法律责任。
3、禁止政府部门开办检验机构
公安、质检等政府部门及下属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一律不得开办检验机构、公安民警、质监部门工作人员及其子女、配偶不得参与检验机构经营。
4、规范检验机构审批程序
省级质检部门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要依法予以受理,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决定,最长不超过30个工作日。严格许可的审查和批准工作。
5、加快推进系统联网监管
检验机构要严格按照标准,在各检测工位安装视频、数据监控设施和系统,实现检测数据实时采集、实时上传。2015年5月1日前,须全部接入统一联网监管平台。
6、强化检验机构主体责任
对检验机构已检验合格并出具了合格报告的车辆,公安交管部门核发合格标志(新标志注明检验机构,式样另发)。
7、规范机动车检验工作程序
机动车所有人申请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需提交申请表、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交强险凭证。检验机构不得擅自增加或减少检验项目,不得篡改或伪造检测数据。
8、严格执行机动车检验标准
检验机构要将大型客车、重中型货车作为检验重点,增强检验工作在源头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方面的效能。
9、推进检验机构规范化建设
检验机构要在明显区域公布检测流程、人员姓名和照片、纪律要求、举报投诉电话等,接受群众监督。
10、进一步扩大新车免检范围
所有新出厂的轿车和其他小型客车,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前免于检验(出厂后2年内未申请注册登记或注册登记前发生交通事故的仍需安全技术检验)。
11、试行非营运轿车等车辆6年内免检
2014年9月1日起,试行6年以内的非营运轿车和其他小型、微型载客汽车(面包车、7座及7座以上车辆除外)免检制度。在此期间,每2年提供交强险凭证、车船税纳税或免征证明后,直接向公安交管部门申请检验标志。
12、推行机动车异地检验
地市范围内机动车所有人可自主选择检验机构检验。2014年12月31日前,完成推广机动车在全省范围内异地检验。试行机动车跨省(区、市)异地检验。
13、推行机动车预约检验
有条件的检验机构,允许机动车所有人通过互联网、电话等方式预约检车。开设预约通道和窗口,公布每日检测能力和实际业务量,方便车主自主选择检车时间,减少排队等候。预约服务不得收取额外费用。
14、简化检验工作流程
对安全检验和环保检测在同一检验机构的,要整合工作流程,业务一次性办结。不在统一检验机构的,不得强制先进行环保检测。
15、创新检验工作便利措施
推行周六日、节假日检验机构不停休制度,实行延时检验服务。推行通过电话、短信、邮件等方式开展验车提醒服务。
16、严格查处违法违规检验问题
检验机构如被认定出具虚假检验结果,由公安交管部门处所收检验费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并依法撤销检验资格。检验机构如存在计量器具或检验设备未依法检定或检定不合格、要求机动车到指定的场所进行维修或保养、推诿或拒绝处理用户的投诉或异议等问题,由质检部门依法从重处罚。
17、完善检验机构联网监管平台
自2015年5月1日起,不使用全国统一的监管系统的,公安交管部门不核发检验合格标志。
18、建立联合监督检查机制
各地公安交管部门和质检部门联合采取联网监查、明察暗访等手段,加强对检验机构的监督检查。经鉴定,死亡交通事故涉及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的,将严格倒查检验机构的检验情况,依法严肃处理违法违规问题。[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