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山西省红十字会条例》赋予的职责。
1、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做好党和政府在人道工作领域的助手,开展“三救”救灾、救助、救护;
2、“三献”无偿献血、捐献造血干细胞、人体器官捐献;
3、社会救助等人道主义服务活动。[1]
2020年12月,荣获“中国红十字会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称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