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籍图

地籍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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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地籍图是对在土地表层自然空间中地籍所关心的各类要素的地理位置的描述,并用编排有序的标识符对其进行标识,标识是具有严密数学关系的一种图形,是地籍管理的基础资料之一。通过宗地标识符使地籍图与地籍数据和表册建立有序的对应关系。地籍图是土地管理的专题图,它首先要反映包括行政界线、地籍街坊界线、界址点、界址线、地类、地籍号、面积、坐落、土地使用者或所有者及土地等级等地籍要素;其次要反映与地籍有密切关系的地物及文字注记,一般不反映地形要素。地籍图是制作宗地图的基础图件。

特点介绍

  地籍图具有国家基本图的特性。一个国家的整个国土范围由于被占有或使用或利用而被分割成许多地块和土地权属单位,并且无一遗漏,整个国土面积,不论城镇、农村,还是边远地区,均必须测设地籍图。

  地籍图只能表示基本的地籍要素和地形要素。一张地籍图,并不能表示出所有应该要表示或描述的地籍要素。它主要直观地表达自然的或人造的地物和地貌,对应的地籍空间要素的属性在地籍图上只能用标识符来对此进行有限的表达,这些标识符与地籍数据和地籍表册建立了一种有序的对应关系,从而使地籍资料有机地联系在一起。这是因为地籍图一方面受到比例尺的限制,另一方面还应符合图的可读性和美学要求。

分类

  多用途地籍图有很多的功能,可供许多部门使用。使用地籍图和地籍资料的部门,关心的只是符合自己要求的那一部分,但有一部分内容是所有用户都需要的,即所谓的“基本内容”。由“基本内容”构成的地籍图就是按规程要求测绘的基本地籍图。这样的地籍图仍具有多用途的特性,其最直接的原因就是它为各种用户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地理参考系统。使用者可在基本地籍图的基础上添加表示和描述各自所需的专题内容,为己所用。因此,多用途地籍图不能理解为一张谁都可以用的万能图,而是各类地籍图的集合。在这个集合中,按表示的内容可分为基本地籍图和专题地籍图,按城乡地域的差别可分为农村地籍图和城镇地籍图,按图的表达方式可分为模拟地籍图和数字地籍图,按用途可分为税收地籍图、产权地籍图和多用途地籍图;按图幅的形式可分为分幅地籍图和地籍岛图。

  在地籍图集合中,我国现在主要测绘制作的有:城镇地籍图、宗地图、农村居民地地籍图、土地利用现状图、土地所有权属图等。

作用

   (一)基本地籍图的作用

  基本地籍图是全面反映房屋及其用地的位置和权属的状况的基本图。它是测制宗地图的基础。

  (二)宗地图的作用

  宗地图只表示特定的宗地及其四至的内容。

  (三)地籍测量草图的作 用

  地籍测量草图是地块和建筑物位置关系的实地记录。在进行地籍要素测量时,应根据需要绘制测量草图。

  (四)宗地草图的作用

  宗地草图是描述宗地位置、界址点、界址线和相邻宗地关系的实地记录,是处理土地权属、宗地档案的重要原始资料,应到现场绘制,必须长期保存。

测绘范围

  (一)基本地籍图的测绘范围

  基本地籍图的测绘范围主要包括城镇地区和独立工矿区。村镇居民区的地籍测绘亦在包括之列。

  (二)宗地图的测绘范围

  宗地图的测绘以宗地为单位。

坐标系统与比例尺

  地籍图的坐标系统应采用国家坐标系或独立坐标系,采用独立坐标系时应与国家坐标系联测。

  地籍图的比例尺直接影响其使用价值,选择地籍图的比例尺应以满足地籍管理的需要为前提,一般来说,成图比例尺愈大,各类要素的表示就愈详细齐全,权属界线及面积的精度就愈高, 所需的人、财、物力及成图周期会更多和更长。因此,《地籍测绘规范》规定,地籍图的比例尺城镇地区城区一般采用1:1000。

  郊区一般采用l:2000,复杂地区和特殊需要地区采用1:500。

内容

  地籍图是专题图,它首先要反映地籍要素以及与地籍有密切关系的地物;其次在图面荷载允许的条件下,适当反映其他内容。地籍要素要反映得充分、明显,其他要素摘要表示,一般可略去细部、次要的部分。由于我国幅员广大,各地的地形、地物、宗地的大小、界址线与界标物的关系以及社会经济条件等差别很大,在统一的规定下,各地应从本地具体条件出发,对地籍图内容做出补充规定。地籍图内容主要有:地籍要素、数学要素及地物要素。

地籍要素

   在地籍图上应表示的地籍要素包括:行政界线、界址点、界址线、地类号、地籍号、坐落、土地使用者或所有者及土地等级等。现分述如下:

  1 .各级行政界线要素 省、自治区、直辖市界,自治州、地区、盟、地级市界,县、自治县、旗、县级市及城市内的区界,乡、镇、国有农、林、牧、渔场界及城市内街道界。两级行政界线重合时在地籍图上表示高级界线,境界线在拐角处不得间断,应在拐角处绘出点或线。

  2 .界址要素 宗地的界址点、界址线、地籍街坊界线、城乡结合部的集体土地所有权界线。在地籍图上界址点用直径0 .8mm 的红色小圆圈表示,界址线用 0.3mm 的红线表示;与宗地界址线重合的其他界线,在地籍图上可跳跃注记;集体土地所有者名称注记在集体土地所有权界线内。

  3 .地籍号 地籍号由区县编号、街道号、街坊号及宗地号组成。在地籍图上只注记街道号、街坊号及宗地号。街道号、街坊号注在图幅内有关街道、街坊区域的适中部位,宗地号注在宗地内。在地籍图上宗地号和地类号的注记以分式表示,分子表示宗地号,分母表示地类号。对于跨越图幅的宗地,在不同图幅的各部分都须注记宗地号。如果某街道或街坊或宗地只有较小区域在本图幅内,相应的编号可以注记在本图幅内图廊线外。如果宗地面积太小,在地籍图上可以用标识线移在宗地外空白处注记宗地号,也可以不注记宗地号。

  4 .地类 在地籍图上按《全国土地分类》体系规定的土地利用类别码注记地类,地籍图上应注记地类的三级分类。对于宗地较小的住宅用地,可以省略不注记,其他各类用地码一律不得省略。道路用地,包括分割街坊的道路和街坊内的道、巷、通道的宗地,都应按《全国土地分类》体系的规定要求注记其相应的地类代码。

  5 .坐落 宗地的坐落由行政区名、道路名 ( 或地名 ) 及门牌号组成,地籍图上应适当注记行政区名及道路名,宗地门牌号可以选择性注记。

  6 .土地使用者或所有者 在地籍图上可选择性注记单位名称和集体土地所有者名称。因单位宗地较小,可以不在地籍图上注记单位名称。在地籍图上不需要注记个人用地的土地使用者名称。

  7 . 土地等级 对于已完成土地定级估价的城镇,在地籍图上绘出土地分级界线及相应的土地等级注记。

数学要素

   在地籍图上应表示的数学要素包括:大地坐标系、内外图廓线、坐标格网线及坐标注记、控制点点位及其注记、地籍图比例尺、地籍图分幅索引图、本幅地籍图分幅编号、图名及图幅整饰等内容。

地物要素

   在地籍图上应表示的地物要素包括:建筑物、道路、水系、地貌、土壤植被、注记等。现分述如下:

  1 . 建筑物 在地籍图上要绘出固定建筑物的占地状况。非永久性建筑物如棚、简易房可舍去;附属建筑物如不落地的阳台、雨篷及台阶等可舍去,但大单位大面积的台阶、有柱的雨篷应表示;建筑物的细部如墙外砖柱等或较小的装饰性细部可舍去;小于 6m 2 的房屋可以舍去;建筑群内的天井或院子大于6m 2 时应该表示;应在建筑物右上角注上建筑物层次。大型或线型构筑物应在地籍图上表示。

  2 . 道路 在地籍图上要绘出道路的道牙石线。道路的附属物、里程碑和指路牌等可舍去。桥梁、大的涵洞及隧道要在地籍图上绘出。

  3 . 水系 河流、湖泊、水塘等水域必须测量并在地籍图上绘出其边界。

  4 . 地貌 在平坦地区,地籍图上一般不表示地貌。在山区或丘陵地区,为了用图方便起见,宜表示出大面积的斜坡、陡坎、路窒、路堤、台阶路等。在地籍图上应注记控制点的高程,散点高程可以选择性的注记。

  5 . 土壤植被 在地籍图上,大面积绿化土地、街心花园、城乡结合部的农田、园地、河滩等,可以用土壤及植被符号表示。道路内小绿地、单位内绿地、零星植被在地籍图上可以不表示。

  6 . 注记 在地籍图上,除地籍要素注记外,还可以选择性注记一些地名、有特色的地物名称等。

  7 . 其他 电力线、通讯线、架空管线可以不在地籍图上表示,但高压线的塔位及与土地他项权利有关的管线应在地籍图上表示

历史意义

  地籍图是地籍管理的重要依据。中国在封建社会就有地籍图的绘制,以作为征收田赋的依据。最著名的的地籍图是明代的鱼鳞图册。是明洪武二十年(1378年)命各州县分区编造,以田地为主;详列面积、地形、四至、土质及地主姓名,一式四份,分存各级政府,作为征税根据。因图上所绘田亩依次排列为鱼鳞,故称“鱼鳞图册”。以后几经修订,一直沿用至清代。

  地籍测量绘制的图件称为地籍图。它是表示土地产权、地界和分区的平面图,图上附有各部分的说明、注解和识别资料。

  地籍图的内容包括地籍要素和必要的地形要素。地籍要素指土地的编号、利用类别、等级、面积及权属界线,界地点及其编号,各级行政区划界线及房产情况。必要的地形要素指与地籍管理有关的一些房屋、道路、水系、垣栅及地物和地理名称等。

  地籍图是表明土地范围不同归属权的地图。中国明代鱼鳞图册是一部著名的地籍册。建立在科学测量技术基础上的地籍图,是随西方资本主义兴起而发展的。在现代资本主义国家里,政府拥有十分详尽和精确的大比例尺地籍图,特别是在高度繁荣的资本主义国家的大城市里,寸土抵万金,地籍是严格的土地法律依据。中国地籍测量和地籍已进入土地管理的程序。划定地籍界线,既要涉及历史、民族、传统文化、利用方式、利用前景、资源等重大问题,又要从全局、安定团结、互利等政治因素考虑,故为一项十分复杂的工作。但一旦划定了地籍界线,就成为法律文件。地籍图多以范围区域法表示,往往注明地块或辖地的面积、属主和土地评价。

变更

  采用数字法测绘地籍图的变更,数字地籍图应随宗地变更而随时更改,但要保留历史上每一时期的数字地籍图现状。

  采用模拟法测绘地籍图的变更,地籍铅笔原图作为永久性保存资料,不得改动;地籍二底图应随宗地变更而随时更改,发生变更时,在二底图复制件(蓝晒图或复印图)上用红色笔标明变更情况,存档备查。也可将一定时间内的变更内容标注在同一张二底图复制件上,一宗地变更两次或全图变更数量超过1/3时,应重新绘制二底图。

  

与地形图的区别

  地形图与地籍图的主要区别在于:地形图虽有丰富的地形、地物信息,但是缺少土地权属界线和土地面积等地籍要素.因此,根据地形图编绘成地籍图主要是通过地籍调查、用勘丈等方法增补土地的权属界址点、线和进行宗地的面积量算等工作过程.

  地籍图必须具备的地籍要素和重要地物:行政境界线、地类界线、农民住宅、行政企业厂房、行政机关、事业单位、高压线、通信线、水域(河流、池塘、沟渠)、道路(铁路、公路、机耕路、小路)、土地权属及性质、地理名称(县、乡、村、生产队(组)、工矿企业、机关、学校名、路名、河流名称).对于像片图上需要补测的地物(新增加的地物、影像模糊或被树木等遮盖的地物等),可以根据明显的地物点,采用交会法或截距法补测.当补测的地物多、范围广时,应布设图根控制,用平板仪或经纬仪测记法在像片图上实测,也可用薄膜图纸实测后,根据固定地物装绘.

  

详细知识

  1.地籍测量是通过一定的精度要求测定土地权属界位置、土地境界以及土地面积,测量工作的主要目的在于反映土地的分布情况、利用类型以及土地质量,是国家每一片土地资源管理以及城市建设管理的决策依据。地籍测量所处的行业背景极其复杂,地籍测量工作并不等同于简单的地形图测绘工作,但这两者所运用的测绘理论以及方法是相同的。当前,我国新的地籍图测绘技术在地籍测绘中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其结合测量地的地形地势以合理的测量方法,对测绘要素进行规范的取舍,以《图示》表示测绘内容,成为目前地籍测量行业最为关注的热点。地籍图测绘技术的应用,可以间接避免在测量中的重复测绘,提高整个测绘成图的整体质量与作业效率,适应我国城市建设及土地管理的发展需求。如下,笔者首先对地籍图测绘的内涵进行了阐释。

  2 地籍图测绘

  2.1 内涵

  地籍图测绘是对土地以及土地上各种建筑物的位置、数量、形状一级权属等基本信息的获取、整合、表述,为我国的税收、市政、统计、产权管理以及环境保护等工作的开展提供必要的基础数据资料和定位系统。

  2.2 地籍图测绘的内容

  地籍图测绘的主要内容由数学要素、地物要素和地籍要素三大部分组成。

  2.2.1 数学要素

  在地籍图上所表示的数学要素主要包括:大地坐标系、控制点的点位和注记、地籍图的分幅索引图、内外图的轮廓线、地籍图的比例尺、坐标格的网线与坐标注记、本幅地籍图分幅编号、图名及图幅整饰等方面的内容。

  2.2.2 地物要素

  在地籍图上所表示的地物要素主要包括:道路、地貌、建筑物、土壤植被以及注记等。以下是对以上几点的说明。(1)道路:主要在地籍图上绘出道路道牙的石线分布,道路上的指路牌等均可舍去。道路上的桥梁以及隧洞均要在地籍图上表示出来。(2)地貌:在地籍图上,为了看图方便,一般只对山区、丘陵等地区中大面积的台阶路、斜坡等控制点的高程,在地籍图上应做好注记,而对一些散点高程做选择性的注记。(3)建筑物:固定建筑物必须在地籍图上会出来,非永久性建筑物(简易房、棚舍等)、附属建筑物(台阶、不落地阳台等)均可舍去,大面积的除外。大于7平方米的院子、天井这类的都应在地籍图上显示。(4)土壤植被:大面积的农田、绿化带、河滩以及公园等,均应在地籍图上以土壤、植被的符号表示出来。一些小面积的植被、住房区绿地等均可舍去。(5)注记:一些有特色的地物名称及地名均应在地籍图上绘制。

  2.2.3 地籍要素

  在地籍图上所表示的地籍要素主要包括:界址点、行政界线、地籍号、座落以及土地等级等。以下是对以上几点的说明。(1)界址点:地籍街坊的界址线、宗地的界址点等土地所有权界线应在地籍图上绘出,分别以0.3mm红线、直径 0.8mm红色圆圈做注记。集体土地使用者的名称一般注记在集体土地的所有权界线内。(2)行政界线:全国各省、市、自治区、县乡、镇以及国有林业、农业、每夜的场界均应在地图集上绘出,境界线在绘制时不可中断,遇到拐角出则用以点或线绘出。(3)地籍号:区县编号、街坊号、街道号以及宗地号组成地籍号,在地籍图上除区县编号外均应绘出来。街坊号、街道号注记在街道适中位置,宗地号注记在宗地内。(4)坐落:行政区名、地名和门牌号组成坐落,在地籍图上注记行政区名与地名,门牌号做选择性注记。(5)土地等级:已完成土地等级评估的乡镇,相应的地分级界线和土地等级均应做好注记。

  3 界址点

  3.1 界址点的测量

  界址点的测量工作展开前,应做好对相关资料进行收集整合。首先,根据收集到的土地权属调查资料在地籍图上标识出相应的界址点位置、宗地的土地范围、使用者名称,进而对这些界址点及宗地号进行统一的编制,根据地籍调查表中的实际边长进行注记。其次,依据注记好的实际边长制作出界址边长的误差表界址点一般采用交会法、极坐标法或者用引点法求出来。以引点水平角对两个半测回进行观测,对两次读数做好注记,通常,两次读数的差应小于10mm,测距边不可超过150m,最后根据实际边长与坐标法反算出来的边长进行比较,以差来确定界址点的观测精度。对于界址点相对隐蔽的地区,如街坊,可以采取间接方法来求得界址点。如内插、外插以及距离交汇等,在丈量时,应用精确度高的钢尺进行两次测量,然后取平均值。计算出的界址点应处于两个已知点所在直线之上。以直角进行推算时,要确保定向边长于推算的边长,最终的界址点坐标数量,应小于全部界址点的25%。

  3.2 界址点的精度要求

  界址点的精度分为三级,精度等级的选用以土地的开发利用程度、土地价值以及实际的需要为依据,一般大中城市繁荣地区以及小城市的商业区、中心地区选用一级,其他的街区则选用二级和三级。我国土地辽阔,各地的情况不相同,土地的价值差异大,各地的经济发展不同,虽同是商业区,但会因为所处地区不一样。以《规范》中的规定在全国各地区进行统一的界址点,不仅非常困难的,而且不符合各地区的实际,难易贯彻实行。固对于界址点的等级选用,应由各地区的相关主管部门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以土地的长远规划及发展前景为前提,把土地的价值和实际的需要等因素综合起来,进行界址点的划定。

  4 其它方面的精度要求

  4.1 地籍图的精度要求

  地籍图分为地籍铅笔原图和地籍电子底图,它们的精度要求基本一样:相邻的两点界址点间的距离和界址点和临近的地物点距离,它们的中误差不能大于地籍图上的±0.3mm。宗地的内部和界址的边不相邻的地物点,不管采用哪种堪丈方法,它们的点位中误差应小于地籍图上的±0.6mm。一般,要检测地籍图的精度,所采用的检测方法是用图解的距离和对应的解析反算出的边长、宗地草图上的做好注记的远侧距离以及检测距离做比较,其中所作出的比较差应切实按照以上要求来衡量,比较差允许的误差不可大于3倍的中误差。

  4.2 房角点坐标的精度

  要对房角点的坐标进行测定时,其的精度等级和阴差等方面的规定及要求和界址点具有相同的标准,若暂时不用对房角点的坐标进行侧定时,则需要把房屋整体的轮廓线,按照地籍图上的地物点的精度要求在地籍图上表示出来。

  5 总结

  随着当前地籍图测绘技术在地籍测量中的不断应用及发展,我国数字化城市将会得到不断地促进及发展。我国应在深入研究地籍图测绘技术的基础上,不断地改进地籍图测绘技术应用中的不足之处,使之更好、更精准地服务于我国各地的土地管理上,为我国的城市合理规划做好基础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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