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忠明

张忠明

中文名 张忠明
出生地 内蒙古包头
籍贯 陕西乾县
性别
民族 蒙古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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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履历

1988.09—1992.07 内蒙古大学法学专业学习

1992.07—1995.09 内蒙古检察干部学校教师

1995.09—1997.04 包头市人民检察院书记员

1997.04—1999.08 包头市人民检察院助理检察员(副科级)

1999.08—2004.01 包头市人民检察院民行处副处长(正科级)(其间:2002.10—2003.09包头市经贸委投资规划处挂职任副处长)

2004.01—2005.12 包头市白云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2002.09—2005.07吉林大学法律硕士学习)

2005.12—2010.01 包头市土右旗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2010.01—2011.12 包头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党组成员

2011.12—2013.09 包头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党组成员(正处级)(其间:2012.09—2013.01内蒙古党校第23期青干班学习)

2013.09—2014.02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计划财务装备局负责人

2014.02—2017.11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计划财务装备局局长

2017.12—2018.01 通辽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副检察长、代检察长

2018.01—2019.08 通辽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2019.06—2019.08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2019.08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代理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2020.04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任免信息

2017年11月23日,拟提任盟市副厅级领导职务。[1]

2018年2月1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批准任命张忠明为通辽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2]

2019年6月28日,呼和浩特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任命 张忠明为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2019年8月1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批准张忠明辞去通辽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3]

2019年8月30日,呼和浩特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张忠明代理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4]

2020年4月25日,呼和浩特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在内蒙古人民会堂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选举张忠明为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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