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美中华总会馆

驻美中华总会馆

中文名 中华总会馆
地址 旧金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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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中华总会馆为美国华侨之最高机构,由七大会馆宁阳总会馆、肇庆总会馆、合和总会馆、冈州总会馆、阳和总会馆、三邑总会馆、人和总会馆组成。最初宗旨保护和帮助侨民,主办中文学校、华侨医院及公益事业,成为传统侨社中的龙头。

历史

中华总会馆为美国华侨之最高机构,成立于1854年 。当时华侨在加州成立之会馆已有六所,遂联同主办洋务,当日所称之「六大公司」也。

1862年,易名为「中华公所」。

1876年,肇庆会馆成立,于是六大会馆变为七大会馆,而「中华公所」亦于是时易名为「中华会馆」。

至1901年1月25日始,正式向加州政府立案CCBA (Chinese Consolidated Benevolent Association) 。其章程于1930年又加修改。

现行组织

中华会馆现行组织采商董制,由七大会馆直接选派,宁阳总会馆廿七名、肇庆总会馆八名、合和总会馆六名、冈州总会馆五名、阳和总会馆五名、三邑总会馆三名、人和总会馆一名,七大会馆主席组成主席团,以总董为主席团之主席并有通事〔前称「出番」〕一名。总董每两月轮值一次,宁阳主席担任元二、五六、九十月,其余由六大会馆轮流,通事一职每隔一年由宁阳选派,余由各大会馆轮派。

章程

中华总会馆章程中规定有下列任务:  一、华侨个人或其事业受到歧视及不公平待遇时当依法力争。  二、华侨于入境或出境遭移民官无理留难时,负责协助解除其困难。  三、华侨相互间因财政或其他事故有争执事端时,力排解之。  四、负责主理华侨子弟中文教育事务。  五、掌理华侨医院与其他慈善事项。  六、办理一切华侨公益事项〔在一九一三年和平会成立前处理堂口纠纷,一九一零年商会成立前兼理商务〕。  因时代与环境之变迁,上述六项任当中,前三项已难于负担,后三项之外,应加上鼓励华人参政,支持民选。

换旗事件

自美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交以来,旧金山中华总会馆为了挂旗争论了数十年,也有人私自将大楼顶楼的“中华民国国旗”拿下 。保卫青天白日满地红旗的商董和主席,曾提出议案永远效忠“中华民国”。

2013年5月25日,旧金山中华总会馆召开商董月会,以一票之差通过临时动议,撤下悬挂已久的“中华民国国旗” 。而“台北驻旧金山经济文化办事处”处长傅正纲表示,当天动议仅获简单多数支持,依照中华总会馆的章程并不算正式通过。 [1]

交流互动

美国当地时间2013年6月3日,中国驻旧金山总领事袁南生应邀拜访了位于旧金山唐人街的中华总会馆,成为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首次进入该馆的中国总领事。[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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