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子兴

张子兴

中文名 张子兴
性别
出生日期 1966年11月
职务 广东省监察委员会副主任,省纪委常委、副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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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履历

1984.09-1988.07 中山大学哲学系学习;

1988.07-1991.07 中山大学哲学系马克思主义哲学专业硕士研究生;

1991.07-1996.05 广州市委宣传部党员教育处干部、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

1996.05-1998.10 广州市委宣传部宣传处副处长;

1998.10-2001.08 广州市委宣传部文明办副主任(县处级副职);

2001.08-2002.06 广州市委宣传部文明办副主任(县处级正职);

2002.06-2005.04 广东省文明办副主任(县处级正职);

2005.04-2011.10 广东省文明办常务副主任(厅局级副职)(其间:2008.03-2008.04 广东省委党校2008第一期市厅级领导干部进修班学习;

2009.07-2009.08 广东省第5期领导干部公共管理高级培训班学习);

2011.10-2011.11 佛山市委常委;

2011.11-2015.04 佛山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2015.05-2015.10    广东省纪委常委、秘书长;[1]

2015.10-2018.01    深圳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2018.01-2021.04    深圳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察委员会主任;

2021.07-2022.05    广东省监察委员会副主任;[2]

2022.05-广东省监察委员会副主任,省纪委常委、副书记。[3]

广东省第十二届纪委委员,深圳市第六届市委委员。

任免信息

2021年4月24日,深圳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次会议通过系列决议和人事任免事项,会议接受张子兴辞去深圳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4]

2021年7月30日,广东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在广州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任命张子兴为广东省监察委员会副主任。[2]

2022年5月,张子兴当选为中国共产党广东省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常委。[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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