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漳州高速公路

厦门—漳州高速公路

中文名 厦门—漳州高速公路
编号 国家高速G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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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背景

1993年6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原交通部印发《国道主干线系统规划》。国道主干线系统由“五纵七横”12条国道主干线和公路主枢纽及信息系统构成,是全国公路网的主骨架,主要路线都采用高速公路技术标准。其中“五纵”的第1纵表述为“同江—三亚(含珲春—长春支线)”[2]。厦门—漳州高速公路(厦漳高速公路)为同三线(010国道)福建段的组成部分。

2005年1月13日,原交通部发布《国家高速公路网规划》,取代《国道主干线系统规划》和《国家重点干线公路规划》,其中沈阳—海口高速公路为北南纵向主干线之一(编号为“国家高速G15”,简称“沈海高速”或“沈海高速公路”)[3]。原同三线福建段全线改属沈海高速公路,其中包栝厦漳高速公路。

线路扩建

厦漳高速公路扩建工程,起于厦门杏林(接正在扩建的泉厦高速公路),经东孚、角美、福井、紫泥、海澄,止于漳州东园(接漳诏高速公路),全长40公里。其中,起点至福井段15公里和海澄至终点段4公里利用现有高速公路改扩建;福井经紫泥至海澄段21公里新建。同时,对原有沈海高速公路福井经长洲、榜山至海澄段实施路面改造工程。

全线采用高速公路标准建设,其中起点至福井段和海澄至终点段采用双向八车道高速公路标准改扩建,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福井经紫泥至海澄段采用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新建,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项目估算总投资44.1亿元,其中中央安排专项基金5.25亿元,其余由福建省筹措解决。

  • 漳州段

厦漳高速公路(漳州段)扩建工程是国家高速公路网沈海高速公路和海西高速网“一纵”的重要组成部分,已列入福建省“十一五”重点建设项目。工程起于厦门与漳州交界处,经龙海市角美镇、苍坂农场、紫泥镇,跨九龙江后到海澄镇,连接漳州港互通,终于东园镇。沿线设有福井主线分岔立交、紫泥互通、海澄分岔立交、漳州港互通等,共有特大桥4座,大、中桥3座,互通主线桥4座,隧道一座。桥隧主线(不含互通匝道桥和上跨高速公路分离式桥)占路线里程的61%。扩建工程采用“双侧拼接加宽、单侧分离、新线”的扩建方案,其中起点至福井主线分岔立交段长3.674公里,采用将现有双向4车道,路基宽26米双侧扩建成双向8车道,路基总宽42米的方案;福井主线分岔立交至海澄主线分岔立交段长20.549公里,采用新建一条双向6车道,路基总宽34.5米的新线立案;海澄主线分岔至项目终点长3.649公里,其中,道路右幅改造现有宽26米的4车道,左幅新建一条路基宽24.5米的5车道。厦漳高速公路开工典礼仪式现场厦漳高速公路开工典礼仪式现场

新建工程全线贯穿龙海市,建成后,走紫泥的新线比旧线缩短5.649公里。项目对于实现九龙江口交通现代化,充分发挥沿海经济带的区位优势、港口优势,推进“依港立市、工业强市”发展战略实施,推动漳州沿海乃至整个漳州的新一轮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

  • 龙海段

厦漳高速公路扩建工程(龙海段)开工以来累计投资12.70亿元,占项目概算的36.97%,全线27.8公里路程均全面展开施工,大部分桩基工程已浇注完成,进入架梁阶段,预计工程整体完工时间为2011年7月底。

辅助设施

  • ETC收费系统

2019年12月,福建省已实现ETC全覆盖。厦门—漳州高速公路已通车部分相关收费站均已配套有ETC收费系统。

运营情况

票制票价

  • 基本费率

截至2021年3月,厦门—漳州高速公路收费标准如下:

车型 类别 收费标准
一类车 9座以下客车 0.55元/车·千米
2轴货车(车长<6米且总质量<4.5吨) 0.45元/车·千米
二类车 10座至19座客车 1.10元/车·千米
2轴货车(车长≥6米或总质量≥4.5吨) 1.08元/车·千米
三类车 20座至39座客车 1.54元/车·千米
3轴货车 1.62元/车·千米
四类车 40座以上客车 1.65元/车·千米
4轴货车 2.205元/车·千米
五类车 / /
5轴货车 2.385元/车·千米
六类车 / /
6轴货车 2.61元/车·千米
注:① 2019年9月1日,8座、9座客车调整为一类车② 2020年1月1日,福建省高速公路收费车型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行业标准(JT/T489—2019)《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执行,货车/专项作业车调整为按车(轴)型收费③ 福建段经批准行驶高速公路的六轴以上超限运输车辆,在六轴车辆收费系数的基础上,按照每增加一轴,收费系数增加0.4(0.180元/车千米)的方法计收
参考资料:[4][5][6][7]
  • ETC优惠

2011年7月1日起,福建省ETC的用户通行高速公路时可减5%高速通行费,其中包括厦门—漳州高速公路[8]

特色服务

车型 类别 收费标准
一类车 9座以下客车 0.55元/车·千米
2轴货车(车长<6米且总质量<4.5吨) 0.45元/车·千米
二类车 10座至19座客车 1.10元/车·千米
2轴货车(车长≥6米或总质量≥4.5吨) 1.08元/车·千米
三类车 20座至39座客车 1.54元/车·千米
3轴货车 1.62元/车·千米
四类车 40座以上客车 1.65元/车·千米
4轴货车 2.205元/车·千米
五类车 / /
5轴货车 2.385元/车·千米
六类车 / /
6轴货车 2.61元/车·千米
注:① 2019年9月1日,8座、9座客车调整为一类车② 2020年1月1日,福建省高速公路收费车型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行业标准(JT/T489—2019)《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执行,货车/专项作业车调整为按车(轴)型收费③ 福建段经批准行驶高速公路的六轴以上超限运输车辆,在六轴车辆收费系数的基础上,按照每增加一轴,收费系数增加0.4(0.180元/车千米)的方法计收
参考资料:[4][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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