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辅仁

夏辅仁

中文名 夏辅仁
性别
出生日期 191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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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生平

1931年加入共青团。[1]

“九一八事变”后,联络学生,参与南下学生抗日请愿团等活动。

1932年5月20日,同20多名师生被国民党军警逮捕,遭严刑拷问,坚贞不屈。在狱中参与领导绝食斗争。

1934年在狱中加入中国共产党。

1937年10月获释返乡,即与党组织取得联系,并联络范明枢等成立泰安县各界抗敌后援会。不久,中共山东省委机关由济南迁至泰安,中共泰安县委在夏辅仁家中建立,夏辅仁任书记。

1938年1月,带领县委和自卫团成员参加徂徕山抗日武装起义,被编入山东抗日游击队第四支队。同年5月,调回地方工作,先后任中共泰安县委书记、泰安县独立团政委。

1939年1月后,任中共泰山特委书记等职。同年10月在鲁南区党委第一次党员代表大会上当选为中共第七次代表大会山东代表。

1940年赴延安马列学院和中央党校学习,后任内蒙古纳文慕盟盟长兼内蒙古人民自卫军师政委。参加整风运动。解放战争期间,历任嫩江军区政治部宣传部长、呼伦贝尔盟副盟长、中共呼伦贝尔盟委书记、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宣传部副部长。

新中国建立后,历任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秘书长、中共中央内蒙古分局组织部副部长、中共中央蒙绥分局组织部副部长。

1954年,奉调支援越南土改,荣膺“胡志明一级荣誉勋章”。

1955年先后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民族室副主任、主任。

1961年3月,任中共西藏自治区工委副书记兼日喀则分工委第一书记。

1964年11月,在视察冰川公路建设时,夏辅仁不幸被工地飞石击中头部殉职,被安葬于拉萨西郊烈士陵园。[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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