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新能源商会

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新能源商会

成立时间 2006年1月13日
简称 全国工商联新能源商会
总部地点 北京
目录导航

基本内容

为促进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在华睿集团等新能源企业的倡议下,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新能源商会(简称"全国工商联新能源商会")于2006年1月13日在北京正式成立.全国工商联新能源商会共有100多个会员,涉及行业涵盖风力发电、水力发电、 生物质能源、太阳能、燃气、CDM项目开发、燃料电池和能源信息咨询等领域,是一个由 新能源产业及相关行业企业、团体和个人组成的非营利性会员组织。华睿集团董事局主席兼总裁李河君先生当选为会长, 力诺集团董事长 高元坤先生等8人当选为副会长。 全国工商联新能源商会的宗旨是:遵守我国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弘扬 社会主义道德风尚;坚持会员办会、服务立会、诚信兴会,引导和教育会员爱国、敬业、诚信、守法、奉献,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提高会员素质,为新能源产业的规范与发展、为人类社会的可持续进步作出贡献。

  新能源商会接受全国工商联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主要业务范围是:

  (一)规范企业行为、促进行业自律,积极参政议政。向会员宣传、贯彻国家的方针、政策,引导会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范企业行为,促进行业自律;组织会员积极参政议政。

  (二)为会员提供经济、技术、信息、生产、管理、融资、法律法规等咨询服务。

  (三)组织会员开展国内交流与合作。组织会员在国内参观、考察,举办各类展销会、交易会等活动,增进国内行业交流与合作。

  (四)组织会员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广泛联系国际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的商会与同业公会等组织和机构,组织会员开展交流、互访、考察等活动,促进会员的国际经贸交流与合作。

  (五)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反映会员的困难、意见和要求,帮助会员排忧解难。

  (六)开展行业调研、组织编写产业发展报告、举办各种行业研讨会、年度论坛;协助会员建立品牌、开拓市场等活动。

  (七)引导会员热心社会公益事业。

  (八)组织会员参加全国工商联开展的各项活动。

  (九)承办政府及全国工商联委托交办事项。

  新能源商会的常设办事机构是秘书处,下设办公室、会员发展部、展览培训部和信息调研部四个部门。

  热忱欢迎有志于新能源领域的同行、有识之士加入全国工商联新能源商会,共商新能源发展大计,同国内外新能源行业的组织进行广泛交流,推动中国新能源产业的发展,促进我国能源结构的改善和国民经济的持续增长,为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贡献力量。

  新能源商会——为了人类美好的明天而努力!

相关百科
返回顶部
产品求购 求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