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主义神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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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主义神学      Theological Liberalism

也译“神学自由主义”。主张根据某种准则而不按传统权威探讨宗教教义的一派神学。近代自由主义神学肇始于笛卡尔的理性主义哲学,认为理性的自我是基本实体,除上帝的存在以外,一切实在的存在都由这个基本实体演绎而来。其思想方式有三个要点:1、人居于首要地位; 2、上帝存在于宇宙万物中;3、人性可以改善。18世纪末至其后的一百年间,自由主义神学进入浪漫主义阶段。强调个人的独特性,视人性和人的创造性具有最高价值。19世纪中后叶至20世纪20年代末,自由主义神学进入现代主义阶段。其特点是重视历史时代和强调进步,产业革命和达尔文的《物种起源》的发表是这种思想的导因。现代派自由主义神学致力于调和宗教思想与现代知识的关系,着力解决现代文化所提出的各种问题。从心理学、社会学、哲学等多重角度,对宗教经验、宗教习俗、宗教体制和宗教学术进行了新的探讨。

自由主义神学, 是当代基督教的“激进的”或“现代主义”运动,通常有以下特征:

相对于保守的基督教而言,其内部观点呈多元化

接受对于圣经的高等批判,以及对圣经中超自然内容的质疑(如童女感孕等)

拒绝只按照字面意思来理解圣经,拒绝圣经无误论

多元化的上帝观,包括一位论的上帝观

相对于保守的基督教而言,在救赎的问题上持更宽松的观点,包括普救论的信念

近年来主张包容少数族裔,妇女和不同性倾向者

更愿意接受基督教以外的观点(如其他信仰和哲学传统)

更倾向于以现代科学对正统神学进行重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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