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锦炯

黎锦炯

中文名 黎锦炯
国籍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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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生平

1913年入湖南省立第一师范附属高小。

1916学人长郡中学。

1921年考入唐山交通大学土木系。他积极参加进步活动,与同班同学中的中共党员、共青团员交往甚密。

1927年12月毕业后到京奉铁路总局工作。先在皇姑屯、山海关桥梁厂任实习工程师、工程师、主任工程师。

1940年9月,由于他保释被日本宪兵队逮捕的数名“共党”嫌疑铁路工人,被日军以“通共嫌疑”罪逮捕,并遭受严刑拷打。出狱后离职迁往北京,任北京大学工学院土木系教授、系主任。他与晋察冀中央分局城工部领导的北京地下党发生联系。

1945年9月到达晋察冀边区首府张家口,先后任边区工矿管理局技正、交通局工程科长,负责修复铁路交通等工作。

1946年12月任边区工业交通学院院长。奉中央工委及边区政府指示,主持修建发电站,兼任边区工业局第一发电站工程处处长及总工程师。

1947年冬石家庄解放后,任石家庄铁路局副局长兼总工程师。

1948年9月华北人民政府成立后,任华北人民政府交通部副部长。

1949年5月,任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铁道部工务局第一副局长,主持工作。1950年3月任中央人民政府铁道部设计局副局长。

1959年3月任铁道部专业设计院总工程师。“文化大革命”中受迫害,下放外地劳动。直到1971年从干校返京。

1978年当选为第五届全国政协委员。

 从1965年起,他决心修筑西藏铁路,主持制订出了设计计划方案,表示在70岁以前实现最后一个修路宿愿。“文化大革命”中计划被搁置。

1971年回到北京后,他年过70岁了,一条腿骨断了,还是念念不忘西藏铁路。他尽力搜集有关西藏的资料,多次向组织表示,要到西藏去实地勘测。

1981年,全国政协开会,他在病中提出的唯一的提案就是修建西藏铁路。    

1981年12月31日在北京病逝,终年80岁。[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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