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店村

叶店村

中文名 叶店村
面积 2.7平方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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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情概况

叶店村综合大楼叶店村综合大楼叶店村位于浙江省金华市西,距金华市区中心10公里。据《叶氏宗谱》载:叶氏自缙云县迁于金华县雅畈。明洪武五年(1372),肇基马海前后陈村。清初改村名为叶店村。据《竹园王氏宗谱》载,明万历十二年(1584)曾建石桥,后圮,乃架木为桥。又《重建白龙桥记》载,清嘉庆五年(1800)山洪暴涨,桥被冲毁,十三年王凌九首捐六百五十金修桥,十六年修复。桥在白龙溪上,溪流蜿蜒曲折似龙游,细浪映日似龙鳞,故称白龙溪,桥称白龙桥。清代属白沙乡。民国初属二桥乡。1935年属滨江乡。1946年属滨湖乡。1949年5月属东溪乡。1958年属临江人民公社东溪管理区。1961年属临江区东溪人民公社。1983年属东溪乡。1986年11月属白龙桥镇。2012年统计全村635户,总人口1672人,其中55岁以上老人428人。在村区内有水电部十二工程局、核工业部269大队、县焊接材料厂、印铁制罐厂等近40家部省市县级企业,还有为数不少来自北京、上海、江西等地的个体户,在此经商开店。叶店村是浙江金华市婺城新城区及浙中重镇白龙桥镇政府所在地,属文化、政治、经济交流中心。

叶店叶氏续谱大典叶店叶氏续谱大典叶店村叶店村(4)江南有座金华城,城里有座白龙桥,桥下外婆在讲故事,我在桥上,看到星星掉进了小河。”这是音乐人陈越为家乡谱写的一首特别好听的歌,而 叶店村就是陈越的家乡。“白龙桥就是叶店,叶店就是白龙桥。”这个说法源于叶店就是白龙桥镇政府的所在地。随着金华市区向外扩张, 叶店村的工业、商业和房地产业十分发达。建在该村土地上的企业就有上百家,商店鳞次栉比,还形成了建材经营一条街。不仅如此, 叶店村的集市贸易也十分繁荣,该村每天都有集市,主要销售水果、百货、五金、建材、服装、山货、家具、蔬菜批发等,每天的流动人口达上万人。婺城区委、区政府搬迁到白龙桥, 叶店村将是婺城新区的商业中心。

叶店叶氏源于雅畈叶氏:始迁祖叶宗韶,宋室南渡时自括苍(松阳 今浙江丽水)迁金华雅畈。长子达先留居雅畈,次子正先析居莘溪。正先六世孙庆十六、庆十七,复分别迁马海、天锺湖。据《叶氏宗谱》载洪武五年(1372),叶氏64世孙庆十六公(讳有礼,字元标)从金华莘溪(今金东区孝顺镇域内)迁出,肇基马海前后陈村。清初改村名为叶店村。明万历二十四年(1596),叶店叶氏首修《马海叶氏谱》至公元2010年,历时23代,638年历史。民国二十五年(1936)十一月仲冬,九修《马海叶氏谱》, 2010年叶店村叶氏年再续修宗谱...

叶店村地处金华、兰溪、龙游三县的交通咽喉。浙赣铁路在村南通过,公路330国道穿村而过,交通十分方便。浙赣铁路线上的电气化复线车站白龙桥车站和古方车站分别在村东和村西2公里处。公路330国道线上的19班客车在村区停靠。

叶店村民居叶店村民居2012年村民人均纯收入达到万元,村集体拥有固定资产总值达到2个亿,每年收益四五百万元。改革开放前,叶店是个不知名的穷村落,改革开放以后,叶店的老一辈人敢为人先,想常人不敢想,做常人不敢做,他们把村里的土地无偿贡献出来,用于办学校、医院和给政府机关提供办公用地,此举使叶店村的地位迅速突显,叶店人又抓住区位和人流集聚优势,大力兴办市场,发展物业经济,搞活集体经济,村民的生活条件也随之发生了质的改变。

叶店村先后被评为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居、全国计划生育协会先进单位、全国妇联基层组织建设示范村、浙江省文明村、浙江省绿化示范村、浙江省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示范村、浙江省民主法制村、浙江省“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示范社区(村)等多项荣誉。

特色产业

村所有耕地都已被征用,村民通过各类技术培训,选择不同的就业门路,从事第二、三产业,人均年收入达万元以上。2010年村集体固定资产5420万元,固定收入90余万元。村集体拥有固定资产总值达到几个亿,每年收益四五百万元。

自然资源

村所有耕地都已被征用,村域面积146200平方米;

基础设施

叶店村叶店村(3)新农村建设后的叶店村“路平、水清、灯明、河畅、村美、景秀”,宽阔的水泥路四通八达,漂亮的别墅鳞次栉比;全村通自来水、电、路、数字电视、宽带网络 电话,路灯;道路硬化、亮化、绿化、通电、排污、通水;村里配置了46个监控探头,实时监控村里各主要路口的情况。还组建了护村队,进行24小时全天候巡逻; 叶店村是婺城新区、白龙桥镇政府所在地,是镇文化、政治、经济交流中心。叶店村在许多方面已走在新农村建设的前列..

人口卫生

村域面积2.7平方公里,全村635户,总人口1668人,其中:55岁以上老人400多人,未成年人200多人,在外读书(高中大学生)60人,务工人员502人,经商人员225人。

村民的医疗主要依靠村卫生所和镇卫生院, 距离村委会卫生所0.5公里,距离镇卫生院1公里。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和农村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率100%。

农村经济

金华市白龙桥镇叶店村固定资产几个亿,每年收益四五百万元。

文化教育

叶店叶氏宗祠叶店叶氏宗祠该村小学生就读到白龙桥实验小学,中学生就读到金华婺城中学。该村距离小学校1公里,距离中学3公里。在外读书(高中大学生)60人;

重续宗谱 接谱大典重续宗谱 接谱大典叶氏宗祠始建于天启二年(1622)年,位于叶店村村中心位置,坐北向南,占地面积约1191平方米,为三进院落四合院式布局,木石结构、其梁架、木雕、石刻、彩画都具有鲜明的明代建筑特色,属婺城区古建筑文物,是省内少见的大型古建筑文物之一。叶氏宗祠虽然已经历经近400年的风雨,但是保存较为完整,具有鲜明的明代建筑特色。

村务公开

为了加强村级财务管理,完善和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制度,更好地管好、用好村级集体资金,特制定本制度:

一、村级财务管理纪律

1、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做到十不准:

(1)不准坐支现金  (2)不准挪用公款

(3)不准公款私存  (4)不准多头存款

(5)不准白条子抵库 (7)不准公款私借

(7)不准先报后批 (8)不准保留帐外公款

(9)不准替人担保抵押 (10)不准挪用专项资金

2、对违反财经纪律者,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诫免、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的送交司法机关处理。

二、财务收支管理

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凡涉及村级集体的所有收入支出一律纳入村级集体财务统一管理,严禁巧立名目,私设小金库。

三、收款票据管理

1、村级集体所发生一切收入业务,都必须使用浙江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收款票据,坚决杜绝使用自制或市场上自购的收款收据。

2、收款票据统一由村会计到镇农经管理站领取,交村出纳使用。各村会计必须建立票据收发登记台帐。村出纳与村会计在领结票据时,必须在台帐上签名,以明确责任。

3、收款票据每次限领一本,必须连号使用。票据用完后,存根(连同作废联)交由村会计审验,再由村会计到镇农经管理站领取新票据。

四、财务支出和审批

1、村集体资金支出实行联审,一支笔签批。

2、因工作关系的招待用餐、出车费用各村要制定相关制度,从严从紧控制,此类开支超过500元的须经村两委集体研究,村经济合作社社长审批。

3、审批权限:①凡支出在500元以内的由村经济合作社社长审批;②500—1500元的由村经济合作社社长、村主任共同审核,村主任签署意见后,再由村经济合作社社长签批;③1500元以上的支出由村两委集体审核,签明“经集体研究同意”字样,加盖印章后,由村经济合作社社长签批。④5万元以上的支出,须经村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并附有书面决议,村经济合作社负责人要在支出凭证上签上“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字样,再由村经济合作社主任签批。

4、凡1000元以上的支出必须附有明细支出清单。

5、每张支出发票必须具备支出用途、经手人、证明人、审批签字人,否则出纳员有权拒报。手续不全、未按要求把关的,由村出纳员承担责任,村级会计代理中心工作人员要严格把好审核关。

6、支出发票原则上要求使用财政部门统一的正式销售发票,坚持就地购物、消费、就地开据支出发票的原则,严禁无据支出或白条代用。

五、财务审计

①凡年收入在10万元或存款数额在30万元以上,原则上每年审计一次;②年收入10万以下或存款数额较少,原则上每两年审计一次;③村主要领导离任或群众意见较大的及时给予审计;④审计结果张榜公布。

六、村集体资金的管理

1、村经济合作社的一切收款事项均由村出纳员办理,非出纳员不得办理。如遇特殊原因需非出纳员代收的各种款项,应在收帐后两天内向出纳员结清。凡代收款超过一个月不结帐的视作挪用处理,超过六个月不结帐的以贪污论处。

2、备用金的领取: ①各村限额内的备用金领取在每次报帐后由村级会计代理中心拨足;②凡村集体创办公益事业,超过备用金限额的,须填写备用金外的拨款申请单,并附书面报告说明理由,送联村干部审核后由管理处总支书记签字审批后方可领取。③本村的备用金额度为 元。

4、村经济合作社出纳员库存现金不得超过1000元;超过部分存入当地信用服务站,否则后果自负,并以违反财务管理规定论处。

七、村级集体资产管理

1、村级集体资产必须明确专人管理。做到谁管理谁负责。

2、财产、物资每年清盘一次,并建立明细帐,做到帐物相符。

3、建立健全财产、物资入库、保管、领用制度。

4、重大集体资产、出租、承包时必须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方可办理,并及时公开。

5、凡价值在3000元以上的集体资产,其承包、出租等必须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公开招投标。

八、村务、财务公开

1、凡涉及到村集体资产发包、出租、工程建设项目、救灾救济款物发放等均应适时公开。

2、村财务收支业务量大的村(月支出在2000元以上)必须做到按月公开,公开时间为次月10日前。

3、村财务必须做到逐笔公开,涉及到村干部误工、债权债务或重大工程项目等支出必须明细公开。

4、村集体每月的收入支出情况、村集体资产、发包、出租、工程项目建设公开招投标情况及救灾救济款物发放等情况,要在村务、财务公开领导小组、监督小组审核的基础上,每月在党员活动会议上予以通报(或在村民代表会议上通报)。

5、村务、财务公开必须经村财务公开领导小组、监督小组审核,由监督领导小组签署同意公开意见,注明日期,盖上印章,公开与众。

九、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施行。原村级财务管理制度的有关条款与本制度条款不相符的按本制度条款执行。

发展重点

叶店村民主决策内容和程序

一、民主决策内容:

下列重大事务,必须提交村民代表会议(村民会议),实行民主决策:

1、村经济和社会发展三年创业承诺目标、年度办实事计划,城乡一体化建设规划。

2、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的修订。

3、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原则和分配原则,集体经济大额资金的使用,集体举债,集体资产处置,以及集体企业的改制方案。

4、兴修学校、道路、水利、电力、自来水等村公益事业的经费筹集方案,以及建设承包方案。

5、村集体土地、房屋等集体资产的承包和租赁,宅基地的安排和使用,征用、征收土地各项补偿费的分配和使用,审议财务收支情况。

6、领取村干部误工报酬的人数及标准。

7、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落实方案。

8、涉及村集体和村民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

二、民主决策程序:

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务,必须遵循以下决策程序:

1、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村经济合作社、1/10以上村民联名或1/5以上村民代表联名提出议案;

2、村党组织统一受理议案,并召集召开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联席会议,研究提出具体意见和建议;

3、提交村党员大会讨论,同时广泛征求村民的意见和建议;

4、在党支部领导下,召集村民代表会议(村民会议)讨论决定,并形成书面记录;

5、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按照分工,组织实施。对重大事项的表决结果及实施情况,要及时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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