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县政府全面工作,兼管人事、编制、财政、审计、监察工作。2012年因襄垣县善福煤矿“4·13”重大透水事故,被处以行政记过处分、免职处理。[1]
1982年9月至1990年3月任潞城县城关镇团委书记、民政助理;
1990年3月至1994年2月任潞城县东邑乡副乡长;
1994年2月至1997年3月任潞城市下黄乡乡长;
1997年3月至2000年12月任潞城市黄池乡党委书记;
2000年12月至2001年12月任潞城市翟店镇党委书记;
2001年12月至2006年5月任中共长治县委常委、宣传部长;
2006年5月至2009年2月任中共长治县委常委、组织部长;
2009年2月-2011年 任中共屯留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
2011年5月-2012年8月 任襄垣县县长。[1]
后担任长治市政府副秘书长
2015年4月16日,经长治市委批准,襄垣县原县长、长治市政府副秘书长黄福喜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