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新生同志生于1948年11月,黑龙江宁安人,1974年8月入党,1968年6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培训部毕业,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邹新生
1968年6月牡丹江人民广播电台记者;
1973年3月牡丹江团地委、团市委办公室干事、副主任、主任;
1979年4月牡丹江市委办公室综合科副科长(正科级);
1982年4月牡丹江市委研究室综合组副组长;
1982年11月牡丹江市第二轻工业局党委副书记;
1983年9月中央党校培训班学员;
1986年9月牡丹江市委政研室副主任;
1987年8月海林县委书记;
1990年11月牡丹江市委副秘书长;
1991年3月黑龙江省委政法委副秘书长;
1993年1月黑龙江省委政法委代秘书长;
1994年2月黑龙江省委政法委副书记(正厅级);
1995年10月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代院长、党组书记;
1996年1月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
1997年5月哈尔滨市委常委、哈尔滨市委组织部部长;
2002年10月哈尔滨市委副书记。
2007年1月政协哈尔滨市委员会党组书记。
2007年2月哈尔滨市政协主席[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