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曼兄弟总部1850 雷曼兄弟公司在亚拉巴马州蒙哥马利市成立
1858 纽约办事处开业
1870 雷曼兄弟公司协助创办了纽约棉花交易所,这是商品期货交易方面的第一次尝试
1887 在纽约证券交易所赢得了交易席位
1889 第一次承销股票发售
1905 管理第一宗日本政府债券发售交易
1923 承销1.5亿美元的日本政府债券,为关东大地震的缮后事宜筹集资金
1929 雷曼公司创立,该公司为一家著名的封闭式投资公司
1949 建立了十大非凡投资价值股票名单
1964 协助东京进入美国和欧洲美元市场,为马来西亚和菲律宾政府发行第一笔美元债券
1970 香港办事处开业
美国雷曼兄弟公司1971 为亚洲开发银行承销第一笔美元债券
1973 设立东京和新加坡办事处,提名为印度尼西亚政府顾问
1975 收购Abraham&Co.投资银行
1984 被美国运通公司收购并与Shearson公司合并
1986 在伦敦证券交易所赢得交易席位
1988 在东京证券交易所赢得交易席位
1989 曼谷办事处开业
1990汉城办事处开业
1993 与Shearson公司分立;北京办事处开业
为中国建设银行承销债券,开创中国公司海外债券私募发行的先河
为中国财政部承销发行海外首笔美元龙债
1994 聘任为华能国际电力首次纽约股票上市的主承销商,经办中国公司最早在海外的首笔
大额融资(六亿两千五百万美元)
1995 台北办事处开业
1997 承销中国开发银行的扬基债券发行,这是中国政策性银行的美元债券发行
1998 雷曼兄弟公司被收入标准普尔500指数
雅加达办事处开业
1999 与福达投资(Fidelity Investments)为零售股民提供投资与调研服务
与东京-三菱银行建立联盟
2000 墨尔本办事处开业,并与澳大利亚和新西兰银行集团(“ANZ”)建立了战略联盟
雷曼兄弟公司成立150周年纪念
2001 雷曼兄弟公司被收入标准普尔100指数,成为阿姆斯特丹股票交易所的一员
2008年9月15日,由于受次贷危机影响,公司出现巨额亏损,申请破产保护
2012年 结束破产保护期并于4月开始首批债务清偿
该企业品牌在世界品牌实验室(World Brand Lab)编制的2006年度《世界品牌500强》排行榜中名列第三百七十六。该企业在2007年度《财富》全球最大五百家公司排名中名列第一百三十二。
1844年,23岁的亨利从德国巴伐利亚州的Rimpar市移民到美国,定居在阿拉巴马州的蒙哥马利,在那里开了一家名为「H. Lehman」的干货商店。
1847年,因伊曼纽尔·雷曼(Emanuel Lehman)到来,商号更名为「H. Lehman and Bro」。当1850年家中最小的弟弟迈尔·雷曼(Mayer Lehman)也到此地时,商号再次变更,定名为「Lehman Brothers」。
在19世纪50年代美国南部地区,棉花是其中最重要的工农作物。利用对棉花的高市场价值,三兄弟开始定期接受原棉由客户付款的原棉贸易,最终开始第二次棉花的商业交易。几年间这项业务的增长成为它们的运作之中最重要的一部分。在1855年,亨利因黄热病而过世之后,其余的兄弟继续关注在他们的商品交易/经纪商业务。
1858年因众多因素,棉花贸易中心由美国南方转移到纽约。雷曼在纽约市曼哈顿区自由大街119号开设第一家分支机构的办事处,当年32岁的伊曼纽尔负责办事处业务。1862年遭逢美国内战,因此公司和一个名为约翰·杜尔的棉商合并,组建了雷曼杜尔公司(Lehman,Durr & Co.)。
1862年,遭逢美国内战,公司和一个名为约翰·杜尔的棉商合并,组建了雷曼杜尔公司(Lehman,Durr & Co.)。内战结束后,公司为阿拉巴马州提供财务支持以协助重建。公司总部最终也搬到1870年创建纽约棉花交易所的纽约市。
1883年,雷曼已成为咖啡交易所成员之一。
1884年,伊曼纽尔设置了公司理事会,公司还在新兴市场从事铁路债券业务并进军金融谘询业务。
1887年,公司加入纽约证券交易所。
1899年,雷曼开始做首笔公开招股生意,为国际蒸汽泵公司招募优先股和普通股。
1906年,公司从一个贸易商真正转变成为证券发行公司。同一年在菲利普·雷曼的掌管下,雷曼公司与高盛公司合作,将西尔斯·罗巴克公司与通用雪茄公司上市。
随后的二十年间,差不多有上百家新公司的上市都由雷曼兄弟协助,其中多次都和高盛公司合作。这些公司中有:F.W. Woolworth Company、May Department Stores Company、Gimbel Brothers,Inc.、R.H. Macy & Company、The Studebaker Corporation、the B.F. Goodrich Co. 以及 Endicott Johnson Corporation。
1924年,约翰·M·汉考克以首位非家庭成员身份加入雷曼兄弟公司。
1925年,菲利普·雷曼退休,由他儿子罗伯特·雷曼(昵称「波比」)接手担任公司领导。波比领导期间,公司在股票市场复苏时由侧重于风险资本而度过了资本危机大萧条。
1927年门罗·C·古特曼和保罗·马祖尔相继加盟雷曼兄弟公司。
1928年,公司搬到鼎鼎有名的威廉一街。
1930年-1939年,雷曼兄弟签署了第一电视制造商杜蒙的首次公开招股,并为美国广播公司(RCA)提供资金协助。它也为快速增长的石油工业提供金融协助,其中包括了哈利伯顿公司(Halliburton)和科麦奇公司(Kerr-McGee)。
1950年-1959年,雷曼兄弟签署了数字设备公司的首次公开上市(IPO)。稍后,它又协助了康柏公司上市。
1969年,罗伯特·雷曼去世,当时已经没有雷曼家族任何一位成员在公司任职。罗伯特的死给公司留下了领导真空,加之当时经济不景,把公司带进困难期。
1973年,贝尔豪威尔公司主席和首席执行官皮特·彼得森受聘挽救公司。
美国雷曼兄弟公司雷曼兄弟曾四次面临倒闭
1929年股市崩盘
1973年该公司投注利率损失670万美元
1984年内部意见分歧导致被运通并购
1994年新独立的雷曼面临资金短缺
2008年大事回顾
3月 雷曼兄弟股价大落大起——将裁员5300人
4月 雷曼兄弟旗下三基金步入清算
5月 垂涎0.6市净率——巴克莱议购
6月 二季度亏损28亿——雷曼撤换总裁
7月 传高盛操纵股价致贝尔斯登和雷曼兄弟垮台
8月 雷曼兄弟将出售400亿美元资产
9月 高层频频洗牌——资产出售事宜仍未解决
9月 三季度巨亏39亿美元——股价一日暴跌45
9月 雷曼宣布破产——总债务6130亿美元
申请破产保护
2008年9月15日,雷曼兄弟宣布申请破产保护。[1]
2012年,结束破产保护期并于4月开始首批债务清偿。
美国雷曼兄弟公司(2)根据雷曼兄弟提供的信息显示,该公司计划根据《美国破产法》(U.S. Bankruptcy Code)第11章规定,向纽约南区美国破产法庭申请破产保护。雷曼兄弟表示,该申请不涉及控股公司旗下的各个经纪自营商子公司和其他任何子公司,所有的经纪自营商子公司将继续运营。雷曼兄弟表示,包括其全资控股子公司Neuberger Berman Holdings LLC的客户在内的公司所有客户,将可继续利用各自账户进行交易,或进行其他操作。Neuberger Berman LLC和Lehman Brothers Asset Management将继续正常运营,不会受到母公司申请破产保护的影响,其投资组合管理、研究和操作仍然继续。
雷曼兄弟还表示,Neuberger Berman客户已缴足的证券将独立于雷曼兄弟的资产之外,不会受到雷曼兄弟控股公司债权人的索赔。雷曼兄弟表示,公司董事会授权申请破产是为了保护公司资产,实现公司价值的最大化。除了递交破产申请,LBHI还计划递交各种破产法第11章所允许的宽限申请,以便公司能继续按正常途径运转业务。这些宽限申请包括向公司员工支付工资、薪水和继续提供其他福利。
英国第三大银行巴克莱宣布退出拯救“雷曼兄弟”的行动。
巴克莱银行和美国银行放弃了接管雷曼兄弟的谈判,而与此同时,雷曼2012年市值已经下跌了94%,迫使其申请破产保护。
前雷曼兄弟总裁富尔德2008年6月16日,美国雷曼兄弟公司发布财报,第二季度(至5月31日)公司亏损28.7亿美元,是公司1994年上市以来首次出现亏损。雷曼净收入为负6.68亿美元,同期为55.1亿美元;亏损28.7亿美元,合每股5.14美元,同期则盈利12.6亿美元。9月10日,美国雷曼兄弟公司提前发布的第三季财报,巨额亏损大超市场预期。报告显示,雷曼兄弟第三季度巨亏39亿美元,创下该公司成立158年历史以来最大季度亏损。
财报公布之后,雷曼股价应声下挫近7%。雷曼兄弟公司股价从年初超过60美元,到如今7.79美元,短短九个月狂泻近90%,市值仅剩约60亿美元。在从外部投资者获取资金的努力失败后,雷曼兄弟决定出售旗下资产管理部门的多数股权,并分拆价值300亿美元的房地产资产,以期在这场金融危机中生存下来。
美国雷曼兄弟公司(3)2012年3月6日,华尔街投行雷曼兄弟正式完成破产重组,接下来将陆续向债权人偿还债务。
雷曼兄弟经过三年半的破产保护期,最终完成了变卖大部份资产,以及和债权人商谈赔偿顺序的破产重组工作,从4月17日开始向债权人陆续偿还预计高达650亿美元的债务。第一轮的偿付规模至少达100亿美元。雷曼将在结业前维持运作出售公司的剩余资产。
由于雷曼已摆脱破产保护,公司在出售资产前已经不需要得到法院同意。不过雷曼因各种索赔与诉讼引发的法律程序将持续数年,截止到2012年三月法院已受理的雷曼案件超过26000宗,截止一月,雷曼向律师与顾问等专业人士支付的费用超过了15.8亿美元。[2]
《商业周刊》评出的2000年最佳投资银行,整体调研实力高居《机构投资者》排名榜首,《国际融资评论》授予2002年度最佳投行。
起诉摩根
雷曼兄弟周三起诉摩根大通,指控后者在雷曼递交破产申请前夕非法榨取其数十亿美元资产。
据国外媒体报道,雷曼在递交给曼哈顿联邦破产法院的诉状中写到,摩根大通利用“独有办法获知”雷曼境况窘困的内幕细节,并在2008年9月15日雷曼破产前的四个工作日内撤走86亿美元担保品,其中50亿美元是在最后一个工作日转移的。
摩根大通是雷曼兄弟的主要清算行,在雷曼及其交易对手中间扮演中介角色。诉讼称,摩根大通利用这层关系得知雷曼维续运营的能力在迅速衰弱,并以不给雷曼提供至关重要的清算服务为要挟,迫使其交付过量的担保品,从而造成后者流动资金紧张并最终宣告倒闭。
雷曼及其无担保债权人组成的官方委员会要求获赔50亿美元损失,返还数十亿美元的抵押品并获得其他赔偿。
摩根大通发言人Joe Evangelisti称指控“毫无根据”,并称公司将展开辩护。[3]
拒绝收购
美国雷曼兄弟公司(3)作为收购雷曼兄弟的首选之一,巴克莱银行第一个退出竞购。他们表示,之所以选择放弃是因为没有获得美国政府或其它华尔街公司就雷曼兄弟资产潜在损失提供保护的承诺。之后,美洲银行作出与巴克莱同样的决定。
在政府拒绝救命、收购退路全断之后,雷曼兄弟公司最终决定,根据美国破产法案第11章申请破产保护。一旦申请得到批准,雷曼兄弟控股公司将在破产法庭监督下走上重组之路。
信贷危机所致
拥有158年历史的雷曼兄弟公司在美国抵押贷款债券业务上连续40年独占鳌头。在信贷危机冲击下,公司持有的巨量与住房抵押贷款相关的“毒药资产”在短时间内价值暴跌,将公司活活压垮。
金融危机升级
2007年美国次贷危机爆发,富尔德却迟迟未采取必要措施,拒绝大幅冲减雷曼的地产资产价值。[1]
美国财政部长保尔森、证券交易委员会主席考克斯以及来自花旗集团、摩根大通、摩根士丹利、高盛、美林公司等的高层连续三天云集位于曼哈顿的纽约联邦储备银行总部,研究如何拯救面临破产的雷曼兄弟公司,以阻止信贷危机进一步恶化。但财长保尔森反对动用政府资金来解决雷曼的财务危机,会议没有取得成果。
雷曼破产申请显示负债6130亿美元,而其总资产为6390亿美元。
该行向纽约南区联邦破产法院提交的申请显示其有超过10万个债权人,其中最大的是花旗集团(C)和Bank of New York Mellon Corp.(BK),后者是雷曼大约1380亿美元的高级债券的契约受托人。
Bank of New York还被列为第二和第三大债权人,对120亿美元的高级债务和50亿美元的初级次顺位债务拥有索偿权。
美国雷曼兄弟公司(2)2010年9月1日,美国金融危机调查委员会(Financial Crisis Inquiry Commission,FCIC)主席菲尔·安吉里德斯(Phil Angelides)表示,美国官员似乎从一开始便不打算拯救雷曼兄弟(Lehman Brothers)。
该言论也支持了前雷曼兄弟首席执行员迪克·福尔德(Richard Fuld)的说法,即为防止雷曼破产,美国联邦储备局和财政部本可有更多作为。
FCIC会由国会设立,专门调查金融危机的起因。它本周在华盛顿召开为期两天的听证会,意在调查金融机构“大到不能倒”的现象。福尔德是在国会出席参议院听证会的众多证人之一。联储局首席法律顾问斯科特·阿尔瓦雷斯(Scott Alvarez)向FCIC表示,如果当时向雷曼开放信贷安排,联储局对能否得到偿付没有信心。
阿尔瓦雷斯表示:“我认为,雷曼破产不是因为政府不愿意伸出援手,而是因为,它是大环境、经济状况和一些糟糕决定的受害者。在危机爆发前的数年时间里,雷曼做出了一些糟糕决定,而它们没有足够的时间撤销这些决定或摆脱其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