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院校反腐倡廉建设研究》由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出版。
(三)行贿方式多样化,更具隐蔽性
民族高校与其他高等学校一样,许多工作要与市场打交道。现在社会上普遍存在的商业折扣、回扣现象,特别是不法商家的恶意贿赂,给高校内部财务管理体制、物资采购机制、工程项目招投标等带来了严峻的考验。如何管好用好教育经费,防范经济风险,保证资金安全,是包括民族高校在内的全国所有高校面临的一项重要任务。商业贿赂,就是以获得商业交易机会为目的,在交易之外以回扣、促销费、宣传费、劳务费、报销各种费用、提供境内外旅游等各种名义,直接或间接给付或收受现金、实物和其他利益的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社会上的行贿方式除了给付或收受现金外,还有给付或收受各种各样的费用、红包、礼金、有价证券、各种高档生活用品、奢侈消费品等实物,或以其他形式如减免债务、提供担保、免费娱乐、旅游、考察等给付或收受财物以及就学、荣誉、特殊待遇等非财产性利益等。随着社会的变化,行贿方式还在不断翻新。
根据2007年北京市教育系统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展提供的材料看,商业贿赂在高校也普遍存在,而且涉及面比较广,如在教材、图书的采购、教学仪器设备采购、各类大宗物资采购、医药采购、政府采购、工程建设、数字化教学与管理系统的建设、后勤服务等各个方面都容易出现问题。在交易中有的是个人行为,往往以各种名义秘密给付,或收受“回扣”、“手续费”等;有的则是团体行为,即有的部门领导以“为大家谋福利”为理由,置党纪国法于不顾,在单位设立“账外账”、“小金库”、账外暗中收受财物然后私存私分等,造成的社会影响是非常恶劣的。这些严重败坏了高校的良好形象和行业风气,腐蚀了不少干部,也极大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党的十七大把反腐倡廉建设同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一起确定为党的建设的基本任务,强调“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贺国强同志在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上的工作报告中也明确指出:“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健全领导班子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加强对财务、基建、采购、科研经费、校办企业的管理和监督,提高校务公开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这些重要指示和精神,引起了我们对民族院校如何做好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的若干思考。于是产生了通过组织撰文促进学习和研究的想法。
本书由中央民族大学李东光、杨聪共同策划。在策划本书之初,就得到中央纪委驻国家民委纪检组组长、国家民委党组成员杜鹃同志的支持,后来她还为本书写了序。中央民族大学党委非常重视此项工作,将编写出版本书纳入了2008年纪委的工作计划,列入了中央民族大学先进性长效机制建设的主要工作之一。为了进一步做好这项工作,我们向全国十三所民族院校的纪委、监察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发出了“约稿”,要求结合本部门的工作实际就反腐倡廉建设赐文。同时,动员中央民族大学全体纪委委员、纪检监察专职干部参加撰稿。还邀中央民族大学反腐倡廉建设的重点部门负责人参加撰稿。
中央民族大学纪委牵头,将全国大部分民族院校的纪检、监察、审计和有关部门的干部组织起来,以反腐倡廉建设研究为主题,结合各自的工作实际,总结经验,深入研究,撰写了一批有价值的论文,现编辑成册。论文的作者有民族高等院校的领导,有在纪检监察战线工作的人员,还有不少关注研究反腐倡廉斗争的教授和学者。论文的内容涉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方方面面,既有对反腐倡廉工作实践的总结、提炼,又有对未来工作的探讨、思考,还有对当前反腐倡廉重点领域或重点岗位加强监督管理的设想、建议等。有些文章很有特点,针对性强,对于民族高等院校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有启示和借鉴作用。
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特别是党的十七大把反腐倡廉建设与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并列为党的“五大建设”,强调“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牢牢把握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这条主线,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坚持一手抓改革开放、一手抓惩治腐败,确定了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方针,做出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战略决策,旗帜鲜明、毫不动摇地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并取得了明显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