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解放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在天津建立的地方领导机关。在1948年以前,中共天津党的组织主要是中共冀中区委员会先后建立的中共天津工作委员会、中共天津市委员会、冀中区党委城工部天津三人领导小组。1948年1月,天津党组织,统归晋察冀中央局城工部直接领导,5月改归华北局城工部领导。11月,中国人民解放军发起平津战役。12月,中央复电华北局:同意组成中共天津市委员会,并以黄克诚为书记,黄敬为第一副书记,黄火青为第二副书记。1949年1月,根据华北局电示,天津市委成立常务委员会,由黄克诚、黄敬、黄火青、许建国、张友渔组成。
(2)
中国共产党天津地方组织的领导机构。1948年12月,中共天津市委成立。黄克诚任书记。1949年5月,黄克诚调离天津,黄敬任书记。1952年10月,黄敬调任国家第一机械工业部部长,经中央批准,黄火青代理天津市委书记。1953年4月,经中央批准,免去黄敬市委书记职务,黄火青任市委书记。1954年7月、1956年7月,中共天津市第一、第二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中共天津市第一、第二届委员会,黄火青任书记。1958年2月,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天津市由中央直辖市改为河北省省辖市。黄火青任第一书记。6月,中央调整天津市委领导班子,万晓塘任第一书记。“文化大革命”开始后,1966年9月,万晓塘病逝。11月,中央派解学恭到天津市委主持工作。1967年1月,天津市由河北省省辖市改为中央直辖市,直接受中共中央领导。解学恭任第一书记。4月,天津市委全体干部集中到党校,进行所谓“集中闹革命”,市委的工作陷于瘫痪状态。1970年4月,经中央批准,中共天津市革命委员会核心小组成立。解学恭任组长。1971年5月,中共天津市第三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中共天津市第三届委员会。解学恭任第一书记。“文化大革命”结束后,天津市委仍延续中共天津市第三届委员会的领导机构。1978年5月,根据中央决定,免去解学恭天津市委第一书记职务,林乎加任天津市委第一书记。10月,根据中央通知,林乎加调北京工作,陈伟达任中共天津市委第一书记。
(3)
中国共产党天津地方组织的领导机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陈伟达继续担任天津市委第一书记。1983年12月,中共天津市第四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中共天津市第四届委员会。陈伟达任第一书记。1984年10月,中央决定倪志福兼任天津市委书记,免去陈伟达天津市委第一书记职务,市委不再设第一书记。1987年8月,中央决定李瑞环任天津市委书记。1988年4月,中共天津市第五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中共天津市第五届委员会。李瑞环任书记。1989年9月,李瑞环不再担任天津市委书记职务,谭绍文任市委书记。1993年2月,谭绍文病逝,中央决定聂壁初代理天津市委书记职务,主持市委工作。3月,中央决定高德占任市委书记。1993年5月,中共天津市第六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中共天津市第六届委员会。高德占任市委书记。1997年8月,中央决定高德占不再担任天津市委书记职务,张立昌任市委书记。1998年4月、2002年4月,中共天津市第七、第八次代表大会分别选举产生中共天津市第七届、第八届委员会。张立昌任书记。2007年3月,中央决定张立昌不再兼任天津市委书记职务,张高丽任天津市委书记。2007年6月、2012年5月,中共天津市第九次、第十次代表大会分别选举产生中共天津市第九届、第十届委员会。张高丽任书记。2012年11月,中央决定张高丽不再兼任天津市委书记职务,孙春兰兼任天津市委书记。2014年12月30日,中央决定孙春兰不再兼任天津市委书记职务,黄兴国a代理天津市委书记职务。2016年9月,中央决定李鸿忠任天津市委书记。[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