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洲议会和平协会(英文:The Association of Asian Parliaments for Peace),简称AAPP,是由亚洲和南太平洋地区岛国及部分领土在亚洲的主权国家议会组成的地区性议会组织,于1999年9月在孟加拉国首都达卡成立。
协会的宗旨和目标是尊重和支持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发展成员国国家间和议会间友好合作关系,促进亚洲乃至整个世界的和平与稳定。协会为成员国议员提供一个相互交流、增进友谊的论坛,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重大问题作出决定。
协会由主席、副主席、全体会议(年会)、执行理事会和秘书处组成。
协会主席和副主席由全会选举产生,任期一年。从当选的那届全会起,到下一届全会召开止。首任主席为协会的倡议者、孟加拉国前总理哈西娜,第三届主席为柬埔寨国会主席拉那烈亲王。根据章程规定,李鹏委员长将于2002年4月出任协会主席,并主持第三届年会。
全会每年举行一次,日期和地点由上一届年会决定。全会对协会的政策、计划和管理拥有最后决定权。东道国承担必要的组织和筹备全会的费用。与会代表与会费用自理(但从前两届年会看,东道国承担了全部费用,包括与会代表的食宿)。
执行理事会由协会主席、副主席、每个国家议员团的一名代表组成。执行理事会在每次全会期间或在两届年会之间召开会议。执行理事会会议法定人数必须超过半数,执行理事会尽可能以协商一致作出决定。
协会不设常设秘书处,秘书处的工作由承办年会的东道国议会负责。第三届秘书长为柬埔寨国民议会秘书长高平。
协会的经费出自共同基金,其来源目前为成员国的自愿捐赠。第二届年会决定成立共同基金工作组,对基金的总量、额度和管理等问题进行研究,在具体方案出台前,暂由各成员国自愿交纳1万美元,以维持协会的正常运行。
截止到2003年8月,亚洲议会和平协会有成员国37个,它们是巴林、不丹、孟加拉国、柬埔寨、中国、塞浦路斯、朝鲜、菲律宾、印度尼西亚、伊朗、伊拉克、约旦、基里巴斯、科威特、吉尔吉斯斯坦、老挝、黎巴嫩、马来西亚、马尔代夫、蒙古、尼泊尔、巴基斯坦、巴勒斯坦、卡塔尔、韩国、俄罗斯、沙特阿拉伯、新加坡、斯里兰卡、叙利亚、泰国、汤加、土耳其、塔吉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越南、也门。
1991年9月1日至4日:由孟加拉国倡议召开的亚洲议员和平与合作大会在孟加拉国首都达卡举行。中国、印度尼西亚、柬埔寨等33个亚洲国家的105位议员,以及来自与会国民间组织的38位代表参加了会议。大会宣布成立亚洲议会和平协会,孟加拉国总理哈西娜当选为亚洲议会和平协会主席。大会通过了协会章程及有关防止、解决和消除暴力冲突,裁军和人类安全等问题的一系列决议。
2001年1月22日至24日,亚洲议会和平协会第二届年会在柬埔寨首都金边举行。参加会议的有来自26个国家的亚洲议会和平协会成员国和非成员国领导人以及资深政治家、议员和国际组织与机构的代表约150人。大会的主要议题是在亚洲国家和全世界实现和平与合作、保护和尊重人权、提出亚洲国家今后要实施的行动计划等。会议修改了《章程》,决定不设立常设秘书处,协会秘书长由年会东道国议会秘书长担任,任期一年。会议还决定成立《亚洲人权宪章》起草委员会和共同基金工作组。柬埔寨国民议会议长拉那烈当选为协会新主席。
2002年4月16日至19日,亚洲议会和平协会第三届年会在北京和重庆举行,来自亚洲39个国家的400多名代表出席会议。大会的主要议题是“和平与发展”。与会代表着重讨论共同关心的三个议题:多极化与世界和平;经济全球化与发展中国家;加强国际合作,推动建立国际政治新秩序。会议讨论通过了《亚洲议会和平协会重庆宣言》。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李鹏当选为协会新主席。
2003年9月1日至3日:亚洲议会和平协会第四届年会在菲律宾首都马尼拉举行。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邦国率团出席,并在开幕式上发表主旨讲话 。本届年会的主题是“亚洲百年和平”,包括中国在内的30多个国家的与会代表就政治、经济、和平与安全、妇女与青年等问题进行了讨论。会议发表了《马尼拉宣言》。菲律宾国会众议长德贝内西亚当选为协会新主席。
亚洲议会和平协会的成立具有重要意义,亚洲议会大会的精神在于它倡导成员国议会之间的团结和包容;亚洲议会大会的生命力在于它承认地区内部的多样性植根于亚洲的客观实际;亚洲议会大会的前景在于它积极推动地区和平发展事业,它为未来亚洲合作注入新的动力,将为建设亚洲更美好未来发挥建设性作用。
亚洲议会大会的发展应顺应当今亚洲地区形势,与区域一体化的总趋势相一致,同时应充分考虑亚洲国家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制度等方面的多样性,坚持亚洲特色,促进亚洲团结,循序渐进,稳妥务实;亚洲议会大会应继续在求同存异、协商一致的原则下开展合作,增进成员国之间的联系,提升在本地区的综合影响力,努力促成有关各方通过政治和外交手段解决冲突和分歧,从议会层面推动亚洲一体化进程向前发展。
第一,推动建立公正、合理的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国际形势的变化和人类文明的进步,呼唤一个能反映大多数国家和人民共同利益的国际秩序。我们应逐步调整和改革现有秩序中的不合理、不公正之处,推动实现国际关系民主化。亚洲议会和平协会追求的新秩序,应是各国在政治上相互尊重,共同协商;经济上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安全上相互信任,共享和平;文化上相互借鉴,共同繁荣。亚洲国家可以率先在这方面进行尝试,开展合作。
第二,谋求各国的共同发展与繁荣。事实证明,贫困经常成为动荡的诱因,贫富分化往往激化社会矛盾。亚洲议会和平协会应不断推动地区和全球经济体系在平等互利基础上健康发展,努力形成优势互补、携手并进的发展格局。亚洲议会和平协会应进一步促进南南合作,加强南北合作,发达国家应更多地关心和帮助发展中国家,使各国能共享全球化带来的好处。
第三,树立以互信、互利、平等、协作为核心的新安全观。当今世界,国与国相互依存日益加深,安全应是共同的安全。武力不能带来真正的和平。各国应超越意识形态、社会制度和宗教信仰的差异,相互尊重,平等相待,以对话合作增进了解与信任,以和平谈判解决分歧与争端,防止战争与冲突。亚洲区域合作虽起步较晚,但发展很快,已成为巩固和加强本地区国家关系的主要纽带。我们应倍加珍惜这一来之不易的局面,积极推动亚洲区域合作机制向新的广度和深度发展,进一步促进各国政治上互信、经济上交融、安全上共赢。世界是丰富多彩的。“君子和而不同”,应承认并尊重亚洲和世界的多样性,通过对话与合作和平解决分歧。亚洲各国和平共处,相互尊重彼此的历史文化、社会制度和发展模式,相互学习和借鉴有益的经验,有利于亚洲乃至世界的和平与发展。
第四,不断维护和加强联合国的重要作用。联合国的诞生与发展,代表了人类社会的进步。在新的形势下,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仍是维护世界和平的重要法律基础。大家应悉心维护联合国的权威,提高联合国的效率,使之在国际事务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亚洲议会和平协会第六届年会2005年在泰国东部城市帕塔亚闭幕。会议通过的《帕塔亚宣言》呼吁协会成员在促进地区和平、民主、团结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在政治方面,宣言敦促协会各成员重视议会外交作用,加强议会间的多边合作。宣言说,传统外交与议会外交均为处理国际事务的重要渠道,加强亚洲议会和平协会的功能对于亚洲地区乃至全世界的持久安全与稳定具有重要作用。此外,通过议会间交流、合作与监督,各国可以最大限度地保证贯彻联合国宪章和国际法准则。
在社会经济方面,协会各成员应当进一步落实千年发展目标,并加强在减贫和减债等问题上的努力。宣言敦促各成员认真考虑和研究第五届年会提出的有关建立亚洲减贫基金的倡议。
在和平与安全方面,宣言说,在世界各国都在谴责恐怖主义的背景下,协会各成员应当加强立法,采取有效的综合手段,与恐怖主义作坚决斗争。宣言还呼吁协会各成员在防治传染病、应对自然灾害、打击人口贩卖和毒品走私等问题上作出有效努力。针对禽流感疫情以及艾滋病等问题,宣言认为,各成员之间应当加强协作,互相借鉴有效应对机制,将灾害范围控制在最低限度内。
此外,还敦促协会各成员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保护妇女和儿童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