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0年9月起任宁都县人民法院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
1997年3月任江西省赣州地区中级法院助理审判员、办公室秘书。
1999年2月任赣州地区中级法院办公室副主任、副科级助理审判员。
1999年7月任江西省赣州市中级法院副主任、副科级助理审判员。
2003年8月任赣州市中级法院办公室副主任、正科级审判员。
2005年2月任赣州市中级法院民事四庭庭长。
2005年11月至2006年2月在赣州市委党校离岗考察培训班学习。
2006年2月任江西省赣州市人民检察院副县级检察员。
2007年1月起任江西省寻乌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副检察长、代理检察长。
2007年3月任寻乌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1]。
曾任江西省兴国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代理检察长,赣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2020年4月21日,赣州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表决通过,免去:陈新生的赣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