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8年10月后,在北京大学国际政治系国际共运史专业学习;
1982年8月后,山西大学法律系教师,
1994年9月评为副教授(1984.09-1985.08任政治学教研室主任,1986.12-1989.02在英国剑桥大学进修);
1994年9月后,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访问学者;
1995年9月后,在北京语言文化大学出国培训部法语班学习;
1996年11月后,在汕头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工作;
1999年8月后,任汕头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专职);
2001年2月后,任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2002年4月后,任致公党汕头市委会主委、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2003年6月后,任汕头市政协副主席、致公党汕头市委会主委、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曾任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1]
广东省九、十届政协委员,致公党十二、十三届中央委员,致公党九、十届省委委员。
2020年12月31日,汕头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通过,免去王桂元的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