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继生

出生地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盟乌拉特前旗
出生日期 1942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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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内容

  万继生,男,汉族,1942年3月12日出生于 内蒙古自治区 巴彦淖尔盟 乌拉特前旗树林子村。大专文化程度,1964年8月参加工作,1971年3月入党。

简历

  1962.9,考入通辽民族师范学院俄语系学习;

  1964.8,因工作需要,从通辽师范学院肄业后在内蒙古自治区哲里木盟报社参加工作,担任记者。

  1969.12-1972.10内蒙古自治区乌拉特前旗新安公社秘书;

  1972.10-1978.02中共巴彦淖尔盟乌拉特前旗旗委办公室秘书、副主任;

  1978.02-1978.06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报》汉编部副主任;

  1978.06-1981.03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秘书处秘书,

  1981.03-1983.06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策研究室副处级研究员、办公室副主任、主任。

  1983.06-1988.12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副秘书长;

  1988.12-1993.05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

  1993.05-1994.12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员会书记;

  1994.12-1995.05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员会书记(副省级);

  1995.05-1998.02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员会书记兼自治区公安厅党委书记(其间:1995.09-1995.11在中央党校干部进修班学习,1995.08经国务院批准授予副总警监警衔,1996.08中央军委任命武警内蒙古总队第一政委,1996.09参加中央党校省部级政法干部培训班学习,1997.10兼任武警内蒙古总队第一政委、党委第一书记);

  1998.02-2001.12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其间:2000.09-2000.11在中央党校进修班学习);

  2002.01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

  2009.07退休。

  是全国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内蒙古自治区八届、九届、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共内蒙古自治区五次、六次、八次党代会代表;七届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委员。

逝世

  中国共产党的优秀党员,久经考验的共产主义战士,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原常委、政法委书记,内蒙古自治区九届、十届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万继生同志,因突发心脏病,医治无效,于2012年1月19日在呼和浩特逝世,享年70岁。 [1]

评价

  在 内蒙古自治区建设、改革和发展的各个时期,万继生同志始终对党和人民的事业无限忠诚,鞠躬尽瘁,殚精竭虑,把毕生精力奉献给了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事业。在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主持常务工作期间,万继生同志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勤奋工作,任劳任怨,加强办公厅机关班子自身建设,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严格规范工作程序,积极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尽心竭力地为自治区领导决策做好服务、为基层干部群众做好服务。在推动农村改革、党政机构改革和领导班子新老合作交替等工作中,做出了积极贡献。在担任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员会书记期间,万继生同志坚决贯彻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政法工作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协调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团结和带领全区政法系统及广大政法干警出色地完成了一系列重大政治任务,在维护全区社会稳定、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全区政法综治工作取得了突出成绩,得到了 中央政法委、 中央综治委和自治区党委的充分肯定。在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期间,万继生同志认真贯彻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重要决策,与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一道,大力推动自治区人大立法、代表等各项工作,特别是立法质量进一步提升,为自治区改革发展稳定和民主法制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万继生同志退休后,继续关心和支持自治区的各项事业,他担任自治区扶贫工作促进会会长和“ 感动内蒙古人物”评选活动组委会主任,全身心地投入到实际工作中,为自治区社会扶贫工作、公益事业和精神文明建设做出了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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