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协议在西方,婚前签订关涉财产、离异后子女抚养权等问题的婚前协议已非常普遍,毕竟,谁都不希望大家在分开时为诸事闹得剑拔弩张,最后成为冤家。当然,签署这么一份协议,自然不是什么浪漫事儿。更多的恋人在结婚前,压根就不会想到这档子事,认为太伤感情。也许是观念差异,由律师们起草的标准婚前协议在国内就像当初的夫妻间AA制一样,很难受到准新人们的广泛认同。相反,一些模仿婚前协议格式,但内容却更为温情浪漫的别样“协议”却受到年轻人的热捧。
全社会离婚率属上升态势,如果能事先就财产的处分达成一致,显然可以简化程序和节省各方人力、物力、财力。 婚前财产约定在西方国家十分普遍,但和中国传统婚姻观有一定冲突,很多人在山盟海誓的鼓舞下,对未来无限向往,对婚姻危机没有一个前瞻性的认识,而签订 婚前财产协议这种未雨绸缪的做法,是一种社会进步的表现。
婚前协议婚前协议的组成结构相对简单,主要包括时间、地点、缔约双方、约定财产范围,财产归属或分割方式。但其中最重要的是财产归属约定,按照中国法律规定,双方可以约定结婚以前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属,例如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1]
协议的原件应该妥善保管,另外证明财产存在的财产凭证也应保管好,例如 房产证、 车辆行驶证、存折等。同时建议就该协议办理公证或是见证,以此进一步确认该协议的真实性和效力。首先是婚前财产的罗列,也就是明确“婚前财产包括什么”和“什么属于谁”的问题。其次是婚后财产的共有方式,双方约定对婚后财产的共有各占多大比例。第三是某些特定权益的归属,很多特定的权益如果发生转移,是当事人很难接受的。还有婚姻关系解体的原因,因为什么造成婚姻解体才适用婚前财产协议、或者适用其中的某些条款,这里面隐含着一个过错方界定的问题,比较复杂。每个人的情况不同,以上内容并不是死板的,有些条款可以省略或者灵活变化。人人都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来订立婚前财产协议,有律师的指导当然最好。
1、不得与妻子或家人以外的异性有过分及不必要之亲昵举动。“是否必要”、“过分”或“亲昵”之定义由妻子界定。
2、丈夫在任何时刻均不能与妻子失去联络。任何藉口,例如没有带电话、电话没电之类原因,皆不被接纳。
3、若夫妻间对事物持有不同意见,以妻子的意见为最后依据。
4、丈夫答应妻子的每一件事都要做到,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迟。
1、吵架不当着父母,亲戚, 邻居的面吵,在公共场所给对方面子。
2、吵架尽量不隔夜,晚上睡觉时男方必须主动抱女方,女方生气百般推让男方也不能就此放弃。
3、每周都要给对方按摩一次,男方手艺不好的话可以跟 盲人师傅学,严禁和发廊女学!
1、夫妻双方不得对对方使用暴力及咬、掐、挠、抠、撕、抓等不恰当行为,如发生,不得伤及对方易裸露部位。
2、夫妻双方必须尊重对方家庭成员,发生任何情况,均不得辱及对方家庭成员。
3、夫妻双方互不干涉对方隐私,保留各自个人生活空间,互不干涉对方的人身和行为自由。
婚前协议中国的《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1]
第17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资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18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18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婚前的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这给婚前协议的法律效力提供了保障,但这能否作为个性化“婚前协议”的法律依据,江苏南京熙典律师事务所的主任律师 罗利军说,夫妻双方的婚前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在中国是有明确规定的。协议必须与夫妻双方人身或财产有密切关系,并且与一般性社会道德和其余法律规定不相冲突,才能真正具有法律效力。
婚前协议1、开始准备婚前协议最好是在结婚的前几个月进行,这样就不会与挑选婚礼用花或者编写结婚誓言筹备喜宴所冲突。这样会使得签订婚前协议不会太仓促。
2、确保双方都有自己的代表律师,并且选择熟悉婚前协议的律师来担当。
3、考虑除律师之外向婚姻顾问和理财规划师寻求帮助。
4、罗列出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很多人在结婚之前已经有很多负债例如学生贷款,这使得讨论债务问题显得尤为重要。
5、不要在婚前协议中隐藏任何财产,这可能会被认为是共同财产或者使得婚前协议无效。
6、不要把婚前协议当作是遗产或者是房产规划的替代品。
甲方:
(写上未婚夫的姓名,民族,性别,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码,现工作单位,现住所地)
乙方:
(写上未婚妻的姓名,民族,性别,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码,现工作单位,现住所地)
一、协议总则
1.甲乙双方相知相爱、情头意合,愿共筑爱巢,白头偕老。但为了防止今后可能出现的不必要的纠纷,现双方本着互敬,互爱,互信,互谅及共创和谐家庭,美满婚姻的共识下,自愿订立本协议。
2.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及公证机关公证后开始生效。
3.如对本协议所列条款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可在生效之前提出,经双方协商之后可进行修改或删减。
4.该协议的最终解释权归属于夫妻双方。
二、婚前财产
1.甲方的婚前财产有:
(这部分尽量写的详细一点,可写上车子的品牌,型号,购买价,已行驶里程数等。房子的话写明位于什么市什么区什么路什么小区几幢几室,房屋面积多少,购买价多少,现在的市价为多少。如有创业公司的话写明公司的名称,注册资本等问题。还可以写上银行存款有多少)
乙方的财产有:
(可写明自己拥有多少的银行存款,在新房的购置过程中哪些家电是由乙方购买的,新婚时的嫁妆有哪些等等。)
2.婚前财产的权利归属:
(该部分一般的格式为位于什么市什么区什么路什么小区几幢几室的房产为甲方所有,由甲乙双方共同使用。车子同理。甲乙双方的存款可以定义为共同共有或者各自拥有。双方为建立家庭共同出资所购买的财产为双方共同拥有。具体条款你夫妻二人可详细商议)
三、婚后夫妻双方的核心守则
1.夫妻双方因相亲相爱而缔结婚姻,故此双方承诺婚后互负贞操,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条所规定的忠诚义务。双方均不得有任何婚外性行为及与其他异性发生情感纠葛问题。如有一方违反本条守则,则必须放弃所有婚前其个人财产及双方婚姻存续期间所有夫妻共同的财产的全部权利,作为给予无过错方的精神和生活赔偿。双方结束婚姻关系之时,过错的一方不得获取任何其个人婚前财产及双方婚姻存续期间所有财产的权利。
2.夫妻之间不可做出任何伤害对方的行为,包括精神及肉体层面。绝对不允许发生任何家庭暴力行为。如有一方违反本条守则,则应赔偿另一方人民币:元。(应要大写,如壹万元整。)
3.夫妻双方均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其他法律法规所赋予的夫妻之间的法定权利义务,夫妻双方均不可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四、婚后夫妻双方的权利义务的细则规定
1.夫妻双方婚后均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部门法所赋予的基本权利并负有基本义务。
2.夫妻双方在婚姻生活之中,均应尊重家庭及配偶,主动承担家庭的各项义务,相亲相爱,互守贞操。
3.夫妻双方的任何一方不得在无理由无根据的情况之下提出结束婚姻关系的请求,应本着互敬互爱的态度积极沟通交流,不得故意欺瞒和欺骗另一方。
4.乙方在妊娠,怀孕,哺乳期间有权利无条件拒绝离婚,甲方对此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5.夫妻双方本着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互相承诺婚后必须尊重孝敬对方父母,任何一方不得阻止对方赡养父母并必须协助另一方赡养双方父母,对此不得有任何异议。
6.夫妻双方负有生育、抚养后代的义务,因医学理由不能生育、抚养的情况除外。(此条可根据你夫妻双方的自我意愿定位生或者不生。)
7.夫妻双方生育子女之后,子女的姓名应由夫妻双方自主商议决定。
8.夫妻双方中的一方如在婚姻存续期间不幸发生意外,如下落不明,发生事故致身体残疾,亡故等情况的,另一方必须负起赡养对方父母的义务。
9.夫妻双方中如有一方违反前第三款第一项中的忠诚义务,在结束婚姻关系之时对孩子的监护权和抚养权不得提出任何异议,具体事项应由无过错方进行决定。如孩子的抚养费用承担,探视的时间、次数,孩子的抚养权和监护权归属等问题。
10.夫妻双方中如有一方因违反法律而被监禁,另一方可随时提出结束婚姻关系的请求。另一方不得提出异议。
11.本着创建和谐“大家小家”的意愿,夫妻双方在婚后有义务参加另一方的重要家庭聚会或活动。但因工作、自然不可抗力等原因不能出席的情况除外。
12.夫妻双方对各自父母的财产具有独立的继承权,未经一方授权,任何一方不得侵占。
13.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的一切活动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为准则。
五、其他条款
1.在该协议生效之前,双方可对本协议增加或删减条款。经双方协商同意增加的条款,可增加在本协议第四款之中。
2.夫妻双方如在今后的婚姻生活之中,若认为有未尽事宜,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夫妻生活繁琐而细致,在此不进行赘列。望双方共同建立和谐家庭,美满婚姻。
本协议一式五份,甲乙两方各持两份,政府公证部门持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有效。
协议人签字盖章:(甲方) 年月日
协议人签字盖章:(乙方) 年月日
公证机关备案专用章:年月日[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