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1年2月至1984年7月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工商局科员
1984年7月至1988年7月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工商局市场科副科长(1987年7月明确副科级)
1988年7月至1989年1月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工商局办公室工作
1989年1月至1990年3月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营城子镇镇长助理
1990年3月至1991年10月中共辽宁省委党校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1991年10月至1992年1月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纪委常委
1992年1月至1992年11月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纪委常委、案件检查室主任
1992年11月至1994年12月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财政局副局长
1994年12月至1995年2月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革镇堡镇党委副书记
1995年2月至1996年3月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革镇堡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1996年3月至1997年1月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1997年1月至1997年3月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区长助理、办公室主任
1997年3月至1997年12月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区长助理
1997年12月至2000年8月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副区长
2000年8月至2004年4月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委常委、副区长
2004年4月至2004年5月 辽宁省长海县委副书记
2004年5月至2005年1月 辽宁省长海县委副书记、副县长、代县长
2005年1月至2006年9月辽宁省长海县委副书记、县长
2006年9月至2008年6月辽宁省长海县委书记
2008年6月至2008年8月辽宁省瓦房店市委书记
2008年8月至2010年7月辽宁省瓦房店市委书记,长兴岛临港工业区党工委副书记(大连市正局级)
2010年7月至2011年5月辽宁省瓦房店市委书记,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长兴岛临港工业区)党工委副书记(大连市正局级)
2011年5月至2012年4月辽宁省瓦房店市委书记,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长兴岛临港工业区)党工委副书记(大连市正局级),瓦房店沿海经济区党工委书记
2012年4月至2014年9月辽宁省本溪市委常委、副市长
2014年9月至2015年1月辽宁省锦州市委副书记、副市长、代市长
2015年1月至2016年9月辽宁省锦州市委副书记、市长
2016年9月至2017年1月至辽宁省丹东市委书记
2017年1月至2017年4月辽宁省丹东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兼)
2017年4月至2018年10月辽宁社会科学院党组书记(正厅级)、副院长
2018年10月至2018年11月辽宁省自然资源厅筹备组组长、党组副书记
2018年11月至2020年10月辽宁省自然资源厅党组副书记、厅长
2020年10月辽宁省自然资源厅党组书记、厅长[1][2]
第十一届、十二届辽宁省委委员,辽宁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环境资源保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
2014年9月19日,任锦州市委委员、常委、副书记,并提名为锦州市市长候选人。
2014年9月19日,锦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任命刘兴伟为锦州市副市长、代理市长。
2015年1月16日下午,在锦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补选刘兴伟为锦州市人民政府市长。[3]
2016年9月,拟任中共丹东市委委员、常委、书记。[4]
2017年4月23日,丹东市委召开全市领导干部大会并宣布:免去刘兴伟丹东市委书记、常委、委员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职务。[5]
2018年10月29日,辽宁省委下发《关于组建辽宁省自然资源厅党组的通知》,决定刘兴伟任辽宁省自然资源厅党组副书记。[6]
2018年11月7日,辽宁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举行第六次会议,决定任命刘兴伟为辽宁省自然资源厅厅长。[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