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女民兵题照
毛泽东
(1961年2月)
飒爽英姿五尺枪,
曙光初照演兵场。
中华儿女多奇志,
不爱红装爱武装。[1]
飒爽:矫健威风。
奇志:大志。
红装:女子美丽鲜艳的衣着(yī'zhuó)打扮。
武装:战士的装束。
毛泽东,中国革命家、战略家、理论家和诗人,中国共产党、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要缔造者和领袖,毛泽东思想的主要创立者。字润之(原作咏芝,后改润芝),笔名子任。1893年出生于湖南省长沙府湘潭县韶山冲,1976年逝世于北京。从1949年到1976年,毛泽东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最高领导人。他对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发展、军事理论的贡献以及对共产党的理论贡献是毛泽东思想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毛泽东被视为现代世界历史中最重要的人物之一,《时代》杂志将他评为20世纪最具影响100人之一。[2]
该诗是1961年2月写给已参加民兵的女机要员小李的[1]。
六十年代初,我党与国际上一些政党在意识形态问题上发生了严重的分歧。比如,在怎样对待战争与和平的问题上,在怎样对待民兵组织的建设上,我党与苏共就存在着不同看法。苏共领导人认为,在现代化武器面前,“常规部队无足轻重,民兵只不过是一堆肉”。与此相反,毛泽东一向重视民兵在革命战争中的作用。1952年毛泽东批准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兵组织暂行条例》,1958年9月又发出“大办民兵师”的号召。毛泽东以为,在帝国主义依然存在的今天,在现代化武器面前,我们不但要有强大的正规军,我们还要大办民兵师。”1961年,是中国大陆过经济最困难的一年。蒋介石在美帝国主义的支持纵容下,猖狂叫嚣大陆,并不断对大陆沿海进行骚扰。因此,大陆中国就更进一步加紧了对民兵的训练。
一天,毛泽东的女机要员小李送文件到菊香书屋。这时,正站在窗前沉思的毛泽东忽然问她:“小李,你参加民兵了吗?”“参加啦。”小李回答。“你为什么要参加民兵?”毛泽东又问。“这……”小李想了想答:“响应主席的号召,全民皆兵呗。”
女机要员为了证明自己确实参加过民兵,从笔记本里拿出一张训练余暇时拍的照片给毛泽东看。照片上,小李剪着短发,白衬衣束进蓝色长裤里,右手扶着步枪,昂首站在一棵树旁,背景是明净的蓝天和远山。“好英武的模样哟!”毛泽东称赞道。
一会儿,毛泽东把手里的烟灰弹了一弹,对小李说:“给我拿支笔来。”他接过铅笔,顺手拿过一本看过的地质常识书,翻到有半页空白的地方,便在书上龙飞凤舞地写下了《七绝·为女民兵题照》:
飒爽英姿五尺枪,曙光初照演兵场。
中华儿女多奇志,不爱红装爱武装。
毛泽东放下笔,笑着对小李说:“小鬼,我把这首诗送给你,好不好?”小李又惊又喜:“主席,您太夸奖我了,我哪配得上……”“哎,你们年轻人就是要有志气,不要学林黛玉,要学花木兰、穆桂英!”说完,爽朗地笑起来。
这首诗最早发表于人民文学出版社1963年12月版的《毛主席诗词》。[3]
这此诗既是一首题照诗,也是一首即景诗。作者用雅洁爽朗的语言,通过对女民兵军事训练的勾画,描绘了中国妇女前所未有的飒爽英姿,赞美了她们“巾帼不让须眉”的英雄气概,颂扬了新中国妇女崭新的时代精神风貌和随时准备保卫祖国的不平凡志气,同时通过艺术形象的塑造表达了“兵民是胜利之本”的思想。
此诗捕捉形象,传神写照;如闻其声,如见其人;明白如话,内涵深厚;自然流畅,韵味悠长。
通观全诗,意象明丽,暗含哲理。作者以静观的角度描写所见所想,由景人情,由情人理,是一篇难得的七绝佳作。此诗深得广大人民群众的喜爱。
诗的一、二句,描画出一幅朝气蓬勃的练兵图。在红日初升的万里红霞中,漂亮的女民兵们身着朴素的战斗服装,手持钢枪,劲捷勇健而又神采飞扬地在练兵场里瞄准、劈刺……“飒爽英姿”尽显“女民兵”这一主体形象的风采,“五尺枪”则将“女民兵”的形象特征表露无遗,“曙光”对于环境的渲染,使“演兵场”带足了迷人的色彩。
诗的三、四句是对练兵图的直接议论。“多奇志”轻松地点出主题,“红装”与“武装”的反差对比,具体地进一步解释了主题,同时又强化了“女民兵”主体形象的时代特征,使之更加鲜明,更加生动。四句虽短,包容量却大。作者摄取生活的片段,抓住瞬间的感受,反映丰富的现实,表现深刻的意义。他运用描写和议论相结合的手法,在描写女民兵鲜明形象的基础上抒发感慨,使意象得到升华,从形象的美升华到精神的美,从旧时代的美转变成新时代的美,感情愈见浓烈,境界愈发拓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