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任连云港市灌南县检察院办事员、书记员、助检员、检察员;宿迁市检察院科员、助检员、检察员、法纪处副处长、警务处处长;宿迁市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宿迁宿豫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宿迁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等职务。
2019年3月,任宿迁市司法局副局长。
2019年3月4日,宿迁市人民政府决定,王昌翔任宿迁市司法局副局长,免去宿迁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职务。[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