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商品协定

中文名称 国际商品协定
类型 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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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

国际商品协定主要适用于一些初级产品,这些初级产品的生产出口国大多是发展中国家,主要进口国大多是发达国家。

主要目的和类型

一类是垄断某种初级产品出口供给,联合提价,取得垄断利润。

国际商品交易会国际商品交易会

一类是防止初级产品国际市场价格的大幅度波动,保证重要的初级产品的合理分配,这不仅是发展中国家所期望的,也是发达国家所期望的目标。

主要条款

主要条款有经济条款和行政条款。

经济条款规定各成员国的权利和义务。主要有:

国际商品协定国际商品协定

1.出口配额规定,即规定基本的出配额以控制商品供应量,保持价格的稳定。

2.缓冲存货规定即协定执行机构建立缓冲存货(包括实物和现金)并规定最高限价和最低限价以干预市场;稳定物价。

3.多边合同规定,即一方面要求进口国保证在协定规定的价格幅度内向出口国购买一定数量的有关商品;另一方面要求出口国保证在规定的价格幅度内向进口国出售一定数量的有关商品。

行政条款主要规定权力机构和表决权的分配,但由于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操纵和利用,协定未能充分发挥作用。

运行机制

缓冲存货机制(Buffer Stock Mechanism)

所谓缓冲存货机制就是由商品协定的权利机构按照最高限价和最低限价的

咖啡咖啡规定,动用其成员国提供的实物储备和现金储备干预市场稳定价格。其方法是在最高限价和最低限价之间划分三个价格档次(高档、中档、低档),当市场价格进入高档范围时,动用缓冲存货实物储备抛售,把市场价格拉下来,当市场价格进入低档范围时,动用缓冲存货现金储备购买现货,把市场价格拉上来,通过这种方法把国际市场的价格水平稳定在中档价格范围之内。这种国际商品协定成员国争议的焦点是:最高限价,最低限价以及价格档次的划分,缓冲存货机制所需要的实物储备和现金储备如何决定,各个成员国按照什么比例提供,如何得以补偿。采用这种机制的主要是国际锡协定和国际天然橡胶协定。

出口限额机制(Exportquota system)

这种机制是某种商品的主要生产国之间通过签订协议决定一个基本的出口总量限额或者出口总量的增长幅度,每年再根据市场需求和价格变动的具体情况确定当年具体的出口总量额度,年度出口总量决定之后,按照固定部分和可变部分分配给各个成员国,固定部分一般占年度出口总限额的70%,可变部分占30%,可变部分按照各个成员国的库存量占成员国总库存量的比例分配。属于此类的国际商品协定是国际咖啡协定。此类国际商品协定的成员国争议的焦点是出口总限额,年度生产配额,年度库存配额的分配问题。

多边合同机制(Multilateral Contract System)

这种机制是由主要的生产出口国和主要的商品进口国之间协商签订多边国际合同,它要求主要的进口国在协定规定的价格幅度内向各出口国购买一定数量的产品,出口国有义务保证在协定规定的价格幅度内出口一定数量的产品。当进口国完成应该进口的数量义务后可以在任何市场以任何价格购买任何数量的该种商品,当出口国完成应该出口的数量义务后可以在任何市场以任何价格出口任何数量的该种商品。这实际上是一个国际多边贸易合同,实施此类方法的是国际小麦协定。

发展概况

国际商品协定自20世纪20年代就开始广泛存在了,但是20年代出现的

橡胶橡胶这些国际商品协定在“30年代大危机”中都解体了。30年代也建立了一些国际商品协定,但是随着第二次世界大战的爆发而先后崩溃了。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随着世界经济的稳定发展,重要工业原料的国际需求紧张,随之又出现了许多初级产品的国际商品协定。

1920年茶叶贸易曾经达成了一个国际商品协定,不过其数量限制是自愿的。1922年——1928年曾经存在一个国际天然橡胶协议,橡胶的国际市场价格上升明显,其中主要原因是英国限制马来西亚和斯里兰卡的产量。1934年4月由于国际天然橡胶的库存过剩和价格过低,又组成了一个国际天然橡胶协定,一直到1937年底该协定的作用明显,橡胶的国际价格上升明显,而后由于美国经济衰退带来国际需求锐减,橡胶价格暴跌,协定也就崩溃了。

1926年一些铜出口国曾经组成一个协会来提高国际市场价格,效果显著,但是到1929年3月由于牙买加的反对才使铜的国际市场价格下跌,协会解体了。30年代末期这些国家曾想再次控制生产并提高价格,但由于一些国家拒绝参加而告吹。1933年——1934年之间,9个小麦出口国和13个小麦进口国曾经达成一个国际小麦协定,但是该协定几乎毫无建树。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国际商品协定签订了不少,但是有成效的不多见,比较有名的几种商品的国际协定有糖(1953年)、锡(1956年)、咖啡(1962年)、小麦(1949年)、橄榄油(1958年)、可可(1973年)、天然橡胶(1979年)。到1989年尚存的仅有橡胶、糖、锡三种国际商品协定。

经典案例

OPECOPECOPEC与两次“石油危机”(OPE Cand oil crises)

众所周知的最典型最成功的国际生产者卡特尔的事例是欧佩克(OPEC),它分别在1973年~1974年和1979年~1980年发起了轰动世界的所谓“石油危机”石油输出国组织成员国都从中获得了巨大的经济收益。OPEC联合提价何以能够如此成功?

[1]世界石油需求增长迅速

[2]世界石油供给过分集中

[3]地区冲突导致的政治性联合

[4]石油恐慌心理促成石油危机

[5]美国对中东石油的过分依赖

[6]保护非再生资源的心理作用

这些因素的作用使得1973年~1974年的“第一次石油危机”效果非常显著,石油输出国组织成员国几乎一夜之间变成了“富裕国家”,但是,好景不长,1974年~1978年OPEC成员国的集体团结力量逐渐受到削弱,国际市场的原油的实际价格下跌1/6。1979年~1980年,OPEC成员国再次组织石油大提价,形成了“第二次石油危机”,虽然这次联合提价不如前一次效果那么大,但伊朗革命的爆发和西方国家的石油恐慌心理(主要是对于1973年~1974年“石油危机”记忆犹新)导致国际市场的原油价格翻了一番多,再加上80年代初期美元持续坚挺,使得以美元计价的石油出口国受益匪浅。

1985年以后,OPEC的集体团结力量再次受到削弱,由于石油提价导致西方国家的进口需求减弱,再加上其它非OPEC国家石油产量和出口量的增加,导致国际市场的石油价格下跌,尽管OPEC也曾经好不容易达成了一项限产协议,但该协议一开始就有几个成员国违反规定,而且在石油出口中大搞价格折扣,相互欺诈,国际市场的石油价格大幅度下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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