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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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事务

(一)提供专利事务方面的咨询;

(二)代写专利申请文件,办理专利申请;请求实质审查或者复审的有关事务;

(三)提出异议,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的有关事务;

(四)办理专利申请权、专利权的转让以及专利许可的有关事务;

(五)接受聘请,指派专利代理人担任专利顾问;

(六)办理其他有关事务。

提供以下业务

(一)提供专利事务方面的咨询或者担任专利顾问;

(二)申请专利;

(三)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

(四)转让专利申请权、专利权以及订立专利实施许可合同;

(五)与专利有关的诉讼;

(六)其他专利事务。

设立条件

(一)有自己的名称、章程、固定办公场所;

(二)有必要的资金和工作设施;

(三)财务独立,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四)有三名以上具有专利代理人资格的专职人员和符合中国专利局规定的比例的具有专利代理人资格的兼职人员。

律师事务所开办专利代理业务的,必须有前款第四项规定的专职人员。

所需提交文件

(一)成立专利代理机构的申请书,并写明专利代理机构的名称、办公场所、负责人姓名;

(二)专利代理机构章程;

(三)专利代理人姓名及其资格证书;

(四)专利代理机构资金和设施情况的书面证明。

注:摘自专利代理条例。

工作人员

专利代理人

专利代理人只能处理专利事务,而不能处理其他法律事务。而律师只能处理“除专利之外”的法律事务,而处理不了专利事务,因为大部分的律师都不具备理工科技术背景,看不懂专利的技术信息,并且也没有经过处理专利事务的特殊培训。

业务:

(1) 为申请专利提供咨询;

(2) 代理撰写专利申请文件、申请专利以及办理审批程序中的各种手续以及批准后的事务;

(3) 代理专利申请的复审、专利权的撤销或者无效宣告中的各项事务,或为上述程序提供咨询;

(4) 办理专利技术转让的有关事宜,或为其提供咨询;

(5) 其他有关专利事务。

专利代理人助理也称(专利工程师)

业务:

1、负责与发明人技术沟通和专利申请文件的撰写工作;

2、负责发明专利答审、补正工作;

3、参与产品研发和项目咨询的专利检索与分析工作;

4、负责专利代理人才队伍的培训和建设工作;

5、负责专业团队管理和质量审核工作;

6、如果是大的事务所,可能还有翻译等工作。

专利流程人员

做的是案件跟踪和管理内容,包括费用。比如说从申请到授权专利局下发的通知书的处理,及时转达客户,还有年费事宜,流程比较繁琐。

主要职责:

1 完成专利申请流程中部分环节的工作等;

2 负责在申请过程中与国外客户的联络;

3、负责专利监控工作;

4、负责客户定期回访工作;

5、负责专利报文、存档、查询等相关工作;

6、与本部门和其他部门的配合及协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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